重慶:公民5月起遇十種情況可申請法律援助
2014-03-27 08:45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重慶3月27日消息(記者劉湛)昨天召開的重慶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重慶市法律援助條例》。今年5月1日起,當公民遭遇10種情況,包括在交通事故、醫療糾紛、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產品質量責任事故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請求賠償,卻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申請法律援助。
《條例》規定的十種情況分別為:請求國家賠償的;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請求給付撫恤金、救濟金的;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請求保護勞動權益的;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及其流轉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交通事故、醫療糾紛、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產品質量責任事故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請求賠償的;未成年人、老年人、婦女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國家和本市規定因經濟困難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的其他情形。
《條例》還明確規定,公民主張因見義勇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農民因使用假冒偽劣種子等生產資料請求損害賠償的、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和工傷保險待遇的6種情況,在申請法律援助時,可免于審查經濟狀況。
編輯: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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