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修訂北部灣經濟區政策 預計每年減稅20億
2014-01-14 12:47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南寧1月14日消息(記者許大為 張壘 鄧君洋)今天(14日),記者從廣西自治區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從2008年開始至今已實施近6年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廣西北部灣經濟區開放開發的若干政策規定》經過修訂,將從今年起繼續執行,期限為7年。
廣西自治區北部灣辦公室副主任李延強介紹說,新修訂的《政策規定》將以打造西南、中南地區開放發展的新的戰略支點,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新門戶和新樞紐為目標,重點支持和推進三個方面的發展:進一步加快產業發展,推動產業集聚和結構調整升級,迅速壯大綜合實力;加快港口物流發展,建設區域性的國際航運中心,支持和服務西南、中南地區的對外開放;加快金融發展,打造區域性金融中心,增強金融對產業、貿易等方面的服務和支持力度。同時,強化土地、投資環境、人才建設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據了解,在新修訂的《政策規定》中明確,對新注冊設立或從廣西區外遷入的企業總部或地區總部經確認后,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征屬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業所得稅,第3年至第5年減半征收。對經認定的企業總部,根據其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貢獻情況,給予一定的研發補助。
新辦的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從開辦之日所屬納稅年度起,免征5年屬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業所得稅。
據李延強介紹,新修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廣西北部灣經濟區開放開發的若干政策規定》范圍將涵蓋南寧、北海、防城港、欽州、玉林、崇左6個市,該政策實施后預計廣西每年將減少稅收近20億元,每年對企業的獎勵和補助超過15億元。
編輯:劉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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