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將建環境失信人名單并通報政府相關部門
2014-01-09 14:21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貴陽1月9日消息(記者孟海 陳玉)1月8日,貴州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貴州省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條例(草案)》第六十四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生態文明建設信息檔案,建立環境失信人名單信息并通報政府相關部門。
《條例(草案)》第五十三條規定,貴州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制定有利于生態文明建設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而第五十四條對生態補償制度的原則、方式、補償事宜及提供經濟補償進行了規定。“省、市州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政府投入為主、污染者付費、受益者補償的原則,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通過財政轉移支付與資金、技術、實物補償等方式,對生態保護區、流域上游地區和生態建設者提供經濟補償。鼓勵探索區域合作等形式進行生態補償,推動建立生態補償的市場化運作”。
在監督機制上,《條例(草案)》第六十四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文明建設有關部門建立生態文明建設信息檔案,將單位和個人嚴重違法本條例的行為記入檔案,并將環境失信人名單信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智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環境信用情況應當作為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和干部選任用的重要依據。
編輯: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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