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推出便民“雙十條” 辦理公證零等待
2013-12-05 09:37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西安12月5日消息(記者雷愷)記者今天(5日)從西安市司法局獲悉,西安市公證處、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各推出十項法律服務便民措施,包括對困難群體減免公證費用,對未成年人、殘疾人、65歲以上的老年人等特殊群體,不再審查經濟狀況,直接給予援助等。
西安市公證處推出十項便民服務是:
一,開展“延時”服務,工作日辦證大廳中午正常咨詢、受理各類公證事項,咨詢受理時間延至20:30。
二,開展“三預約”服務,即電話預約、網上預約、接待預約,公布預約電話(029-87201148,或撥打114呼轉西安市公證處),設立網上預約平臺接受當事人的公證預約申請。
三,開通網上咨詢服務,通過西安市公證處的門戶網站提供網上咨詢服務,每天由專人負責解答當事人的各類公證咨詢。
四,實行一次性辦結制度。對于符合條件的簡單公證事項立等可取,減少市民等待時間。
五,開展上門服務活動,對行動不便或因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處的當事人,公證員將進行上門服務。
六,開展公證法律援助活動,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自然人)提供免費的公證法律援助,對殘疾人、孤寡老人實行減免公證費。
七,對西安市重點建設項目提供公證法律服務,實行減免公證費用。
八,實行節假日值班制度,所有節假日9:00-16:00,均可咨詢或受理各類公證事項。
九,實行首問負責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為咨詢的當事人發放服務聯系卡,免費解答各種有關公證法律咨詢。
十,實行“四公開、三監督”,即公開辦證程序和要求、公開收費標準、公開公證員信息、公開咨詢和投訴電話,廣泛接受當事人監督、接受上級部門的監督、接受媒體監督。
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免去經濟審查環節,針對困難人群推出三類人可直接獲法律援助等十項措施。分別是:
一,降低審查門檻,將法律援助的對象范圍從低保群體擴大到低收入群體,對未成年人、殘疾人、65歲以上的老年人等特殊群體,不再審查經濟狀況,直接給予援助。
二,簡化審查程序,法律援助案件的審批期限由7個工作日縮為2個工作日,開通農民工、殘疾人、未成年人等多條綠色通道,對情況緊急或即將超過仲裁、訴訟時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可先行受理,事后補辦手續;對特殊案件受理、審批、指派1日內辦結。
三,擴大受案范圍,圍繞著西安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把食品藥品安全、生態環境保護、農民土地承包等與民生緊密相關的熱點、難點問題納入法律援助受案范圍,使更多困難群眾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務。
四,拓寬申請渠道,目前全市已有1053個鄉鎮街辦、社區設立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站點,打造“城內半小時,城外一小時”法律援助服務圈,方便市民就近申請。對邊遠鄉村和經濟困難群眾較為集中的場所,開通“法律援助巡回受理車”,巡回解答群眾法律咨詢,受理群眾法律援助申請。
五,對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實行上門服務,受援群眾可根據案件特點從“志愿律師庫”中挑選律師為其免費服務。
六,提升接待質量,在接待中繼續推行首問負責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聘請經驗豐富的執業律師到法律援助接待窗口進行“坐診”,對于接待咨詢中發現的疑難案件邀請相關專家進行“會診”。
七,公開服務內容,及時告知受援人在法律援助過程中的權利、義務、所辦事項期限及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受援人有權了解事項進展情況,若法律援助人員無正當理由拒絕、拖延、終止辦理法律援助事項行為,受援人可投訴,或要求更換案件承辦人員。
八,對案情簡單、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法律援助案件,根據受援人意愿,盡量采用調解等非訴訟方式結案。
九,加強異地協作,建立城際間法律援助協作機制,對于應在外省、市申請法律援助而又無力前往的申請人,可由所在區縣法律援助機構受理其申請,受理后移轉案件管轄地法律援助機構辦理,降低當事人的維權成本。
十,設立公開服務監督電話(029-87513240),廣泛接受群眾投訴、意見和建議,接受受援人和社會監督,確保法律援助服務質量。
編輯: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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