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試點
2013-11-23 14:2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南昌11月23日消息(記者范存寶)為適應“四化同步”需要,培育一批綜合素質高、生產經營能力強、主體作用發揮明顯的農業生產經營者,今年以來,江西省以教育培訓為重點,以資格認定為突破,以政策扶持為動力,扎實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試點工作,成效初顯。目前,全省已落實黎川等14個縣為新型職業農民試點縣,安排專項經費1200萬元,培訓新型職業農民近5000人,認定近2000人。
江西依托“陽光工程”,以種養大戶、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主等為主要對象,以實訓為主、理論為輔,專業技能為主、公共知識為輔,探索構建新型職業農民長效培養機制。注重與產業的銜接。根據現代農業發展的需要和本地農業生產的實際情況,分產業、分崗位開展培訓,切實滿足產業發展對不同從業者的能力要求。注重與農業項目的對接。圍繞糧油高產創建、高標準農田、高效經濟作物標準園,標準化畜禽養殖場、水產健康養殖場、農業產業化示范區建設等項目,逐步實現以培訓職業農民促進項目建設,以項目建設帶動職業農民培育。注重培訓內容的實效性。編撰培訓教材、落實培訓師資、分產業制定培訓計劃,采取集中授課和跟蹤指導相結合、課堂教學與田間示范相結合、分片區教學和整片推進相結合方式,使培訓的內容更加貼近新型職業農民的需要。
各試點縣把種養大戶、農民合作社骨干、家庭農場主、回鄉務農創業的農民工、退役軍人和農村初高中畢業生作為重點培養認定對象,以生產經營型職業農民作為認定管理的重點,選擇水稻、生豬、淡水養殖、蔬菜、臍橙、食用菌等主導產業,分批培養認定。黎川、南康、高安分別提出了以知識技能水平、產業發展規模、生產經營效益等為主要內容的新型職業農民認定條件、認定標準和認定程序,制定了新型職業農民認定和動態管理辦法。目前,試點縣通過篩選培育對象,進行資格認定,建立檔案材料,認定新型職業農民近2000名。
為確保試點工作順利推進,各試點縣加強了對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扶持政策的探索,并已出臺相關扶持政策。黎川縣拿出100萬元專項經費作為新型職業農民扶持資金,主要用于小額無息貸款、土地流轉、大型農機購置補貼等方面。南康市出臺了《新型職業農民政策扶持辦法(暫行)》,在促進資源要素流轉、實施用地用電保障、加大項目配套扶持等九個方面對新型職業農民予以政策扶持。高安市對認定的新型職業農民在社會保障、醫療保障、農業種養業保險保障、養老保障等方面給予更高的保障,優先享受政府已出臺的土地流轉、農機購置補貼、省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等優惠政策。
編輯:李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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