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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11月起職工申請公積金組合貸款擔保費下調15%
2013-11-04 15:03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天津11月4日消息(記者陳慶濱 通訊員吳梅 劉叔罡)日前記者從天津市津房置業擔保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為進一步讓利于民,減輕群眾購房負擔,擔保公司研究確定,從11月1日起,天津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擔保費在原有收費標準基礎上進行下調。
據了解,根據規定該擔保公司為借款人貸款提供保證擔保,收取擔保服務費。按照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計費采用單一費率、躉交躉收的方式,按擔保貸款每年年初本息余額乘以年擔保費率的累計數確定,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的年擔保費率為0.1%。2009年2月1日,為配合市政府扶持房地產市場出臺的一系列優惠政策,減輕百姓負擔,本市對于公積金(組合)貸款,重新核定收費標準,實行簡便易算的收費系數方式,比原市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降低20%。十多年來,已為50多萬戶購房群眾提供貸款擔保服務。
此次下調擔保費主要是指,從2013年11月1日(以擔保費現金送款單日期為準)起,對于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組合貸款采用保證擔保方式的,擔保費在原有收費標準基礎上下調15%;對于購買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并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或配偶為被拆遷人),及購買限價商品住房并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或配偶具有購房資格),采用保證擔保方式的,除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市公積金管委會有關規定給予擔保費50%補貼外,剩余50%擔保費由市津房置業擔保公司給予補貼。
截至目前,擔保費下調工作已完成與天津市公積金中心研究確定方案、組織收費調整測算、協調各銀行、組織培訓、登報公告等相關事宜,自11月1日開始將執行新的收費標準。
編輯:楊錦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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