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聞 > 正文
渝高層民用建筑防火新規范 娛樂游藝場禁設負一層以下
2013-11-01 13:45 來源:中國廣播網我要評論央廣網重慶11月1日消息(記者劉湛)記者今天從重慶市城鄉建委了解到,《重慶市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開始征求各方意見,根據規范要求,在全市的高層民用建筑中,劇場、電影院、禮堂不應設置在地下二層及以下樓層,網吧、游藝廳、卡拉ok廳等場所還應布置在首層至三層范圍之間。
《規范》明確指出,在高層民用建筑中,劇場、電影院以及禮堂應避免設置在地下二層及以下樓層,當布置在地下一層時,一個廳、室的疏散門不應少于2個,且建筑面積不宜大于200平方米;地下一層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應大于10米。與此同時,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不應大于1000平方米;當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時,該面積不得增加。除劇場和電影院外,歌舞廳、錄像廳、夜總會、卡拉OK廳、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等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應布置在首層、二層、三層。
值得一提的是,布置在地下一層或者地上四層及以上樓層的,場所內應按廳室劃分防火單元,包房和娛樂表演大廳的建筑面積不應超過200平方米,隔墻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小時的不燃燒體隔墻,隔墻應砌至樓板底部,房間門應開向疏散走道,并采用甲級防火門。
編輯:任芳
猜你喜歡
央廣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