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聞 > 正文
天津申請住房保障核查新規:家庭收入不含個人公積金
2013-10-11 13:03 來源:中國廣播網我要評論央廣網天津10月11日消息(記者張秀鳳 石嶠)為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財產核查工作,自本月起,天津申請住房保障家庭,家庭成員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不再計入家庭收入。
據了解,今后天津市申請住房保障的在職人員月收入高于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據實核定,月收入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90%核定。申請住房保障的具有完全勞動能力的靈活就業人員,男50周歲(不含)、女40周歲(不含)以下,月收入高于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據實核定,月收入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90%核定;男50周歲(含)、女40周歲(含)以上,月收入高于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據實核定,月收入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不低于上年度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家庭人均月收入標準核定。
享受“三種補貼”(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的家庭在財產延伸核查及財產復審過程中,不符合家庭財產限定標準且已經停止享受補貼的,自停發之日起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請。
編輯:劉明霄
猜你喜歡
央廣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