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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首創推行零售藥店“四證合一” 簡化工作流程
2013-10-11 08:10 來源:中國廣播網我要評論央廣網福州10月11日消息(記者張子亞 葛朝興)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下發了關于推行實施零售(連鎖)藥店多本許可證合并發證(即“四證合一”)有關事項的通知。零售藥店“四證合一”,簡化工作流程。以前藥店的許可證書到期了,過去至少得跑4趟藥監部門,現在跑一趟就能解決4件事情。這在全國尚屬首創。
根據新政策,今后,零售(連鎖)藥店對外懸掛的《藥品經營許可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條件審核證明》四證合并為一證,統一換成《福建省食品藥品經營許可證(合)》。
據了解,由于涉及企業數量較大,換證工作將分成兩種方式實施。第一,對“四證”均未到期的企業,由企業所在地監管部門根據原四證內容分別填入《福建省食品藥品經營許可證(合)》。其中,有效期可以在各許可經營范圍欄目內用括號分別注明,新證的統一有效期暫不填寫。第二,“四證”中,有一證有效期到期換證的,在企業自愿的基礎上,“四證”可以統一時間申請、受理,并依法同時進行檢查,符合規定的,可發“四證”和《福建省食品藥品經營許可證(合)》。
截至目前,福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辦理零售藥店“四證合一”事項112項,核發《福建省食品藥品經營許可證(合)》78本,第一輪全市零售藥店換證力爭在2013年11月底前完成。
編輯:劉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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