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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散布虛假信息 新疆著名笑話大師“被死亡”
2013-09-10 16:09 來源:中國廣播網我要評論央廣網伊寧9月10日消息(記者張雷 通訊員朱繼青 海書銘)“新疆著名笑話大師依沙穆德于2013年9月6日去世……”幾天前,新疆伊寧市一微信朋友圈上轉發著這條虛假信息,信息還通知大家參加他的葬禮。
許多喜歡依沙穆德的人得知這一消息后,紛紛去參加大師的葬禮,有的還從伊寧縣、尼勒克縣等地專程趕到伊寧市。當大家到達微信上指定的地點,卻發現并沒有此事,方知是謠言。
記者昨天從伊寧市公安局網安大隊了解到,,利用微信傳播這一虛假信息的哈某、肖某已分別被警方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依法行政拘留和給予警告處罰。
據辦案民警介紹,9月6日接到群眾反映,伊寧市民語系微信網民在微信群及微信朋友圈內轉發“新疆著名笑話大師依沙穆德于2013年9月6日去世”等信息,后經警方調查,該信息為謠言。
經警方核實,伊寧市民肖某平時喜歡用手機玩微信。9月6日13時20分許,肖某在微信朋友圈中看到“著名的笑話大師依沙穆德于2013年9月6日去世”的信息。由于肖某平時很喜歡依沙穆德,看到該消息后心里很難過,認為德高望重的老人去世后,大家都應該去送葬表示哀悼,所以在未核實真假的情況下,轉發了信息。
后來,當肖某發現這條信息是虛假信息后,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刪除謠言,并轉發了辟謠信息。
辦案民警發現,在肖某之前就有很多人轉發該信息,肖某并不是首發人,且各微信朋友圈相互交叉轉發。隨后,警方找到了在伊犁的首發人哈某。
據哈某交代,9月6日13時許,他在微信上看到了外地網友的微信群發布了這條信息,哈某平時很喜歡笑話大師,想參加其葬禮,并想號召更多的人去參加,就轉發了上述內容。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辦案民警介紹,本案中大家未經核實,通過微信群轉發虛假信息,導致該謠言微信在伊犁廣泛傳播,造成了較惡劣的影響。哈某和肖某的行為已違反了法律,受到了相應的處罰。
辦案民警提醒廣大善良的市民們,對于微信、微博、QQ上未經權威部門發布而傳播的信息切勿親信,盲目跟風轉發,在沒有核實求證的情況下,要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編輯:楊錦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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