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2月7日消息(記者劉天思)記者從北京市交通委獲悉,為有效提高北京市小客車指標配置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公平性,在保持新舊政策有效銜接的基礎上,結合社會各界意見建議,北京市修訂了《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和《〈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并予以公布。新政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北京市交通委就小客車數量調控政策優化方案公開向社會征求了意見。期間共收到電子郵件和書面信函24126封,接到市民來電5311人次,合計收到反饋意見29437件、有效意見共33396條。據統計,來信來電中,持支持態度并提出修改完善建議的占80.4%,持反對態度的占19.6%。公眾意見主要集中在家庭新能源指標占比過高,影響了正在輪候新能源指標的個人利益,建議設置過渡期。此外,還提出了征收擁堵費和發放郊區牌照等政策建議。

  參照意見建議,北京市交通部門對6月公開征集意見的政策優化方案進行了完善,一是調整家庭新能源指標占比,設置三年過渡期,即:除了配置給單位的指標和營運小客車指標以外,2021年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數量的60%優先向“無車家庭”配置,其余向個人配置;2022年度該比例調整為70%;2023年度及以后該比例調整為80%。二是為促進高精尖產業發展,增加了制造業企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以“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為條件申請指標。三是為引導鼓勵存量車“油改電”,明確持普通小客車指標購置的新能源小客車在出售、報廢后,仍然可以申請普通小客車更新指標。

  新政堅持“總量調控、價值導向、方便群眾”的原則。總量調控,即引導小客車合理有序增長。價值導向,即優先照顧擁車需求迫切的“無車家庭”。方便群眾,即充分發揮大數據等新技術的作用,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與原有政策相比,新政主要調整了四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增加以“無車家庭”為單位搖號和積分排序的指標配置方式。通過賦予“無車家庭”明顯高于個人的普通指標搖號中簽率和新能源指標配額數量,優先解決“無車家庭”群體的擁車需求。這是本次政策優化調整中最核心的內容。

  二是調整了指標申請和配置的時間安排。由每年配置六次改為配置三次,其中五月份配置新能源指標,六月、十二月配置普通指標。

  三是推動個人名下第二輛及以上在北京市登記的小客車有序退出。1人名下擁有多輛在北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車輛更新時可以選擇其中1輛申請更新指標,其余車輛不予辦理更新指標,但允許車主向其名下沒有北京市登記小客車的配偶、子女、父母轉移登記多余的車輛,受讓方無需指標證明文件,配偶需滿足婚姻存續期滿一年;子女和父母要符合“住所地在北京市的個人”、親屬關系存續期滿一年的條件。

  四是取消了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限要求,方便市民根據實際需要安排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間,有利于進一步放緩機動車增長。需要提醒的是,一旦申請獲得更新指標后,指標有效期仍為12個月。

  據悉,修定后的《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已在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網站和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網站發布。為方便廣大市民、社會各界了解新政策,交通部門同時發布了《關于小客車數量調控政策優化調整內容的說明》和“一圖讀懂小客車數量調控新政”。

  針對市民關注的2021年小客車配置指標數量,交通部門表示,明年小客車配置指標數量計劃不作調整,仍為10萬個,其中,普通指標4萬個,新能源指標6萬個。年度增長數量和具體配置比例,將按程序報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正式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