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6月30日消息(記者劉一荻)記者30日了解到,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于近期共同發布了《關于做好階段性失業補助金和臨時生活補助申領發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北京市將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階段性實施失業補助金和臨時生活補助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到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通過互聯網在線申領失業補助金或臨時生活補助。

  《通知》中還提出,領取失業補助金和臨時生活補助期限是不核減參保繳費年限的。兩項待遇均只能申請享受一次,領取期間不同時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等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三類失業人員可申領失業補助金

  記者從《通知》中獲悉,三類失業人員可申領失業補助金。一是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的失業人員,一直未重新就業,目前仍處于失業狀態的;二是在京參保繳費不足1年,目前處于失業狀態的;三是在京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一直未重新就業,目前仍處于失業狀態的。

  失業補助金政策的執行時間為2020年3月至12月。對于符合條件的三類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對參保繳費滿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1408元/月;對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880元/月。失業補助金,申領之前無需辦理失業登記,且只能享受一次,不能跨統籌地區重復申領。發放失業補助金期間,失業保險關系不能轉移,需在失業補助金發放期滿或停發后才能辦理。

  另外還要提醒失業人員,如果在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發生了以下八種情況的,將停發失業補助金。這八種情況包括: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重新繳納失業保險費、死亡、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臨時生活補貼標準為每月880元

  除了失業補助金,《通知》還明確,對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在京有參保記錄但累計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合同制工人,可以申領3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補助標準為880元/月,按月發放。臨時生活補貼政策的執行時間為2020年5月至12月。臨時生活補貼也只能申請享受一次,也不能與失業補助金等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同時享受。

  7月1日起失業保險金及補助申領實現全程網辦

  記者了解到,7月1日起,北京市的失業保險金、失業補助金、臨時生活補助的申領將全面推行“個人承諾”和“全程網辦”的經辦模式。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網站、“北京人社”官方微信公眾號、官方APP,在線錄入本人身份證號、銀行賬號信息,即可申領相關失業保險待遇,無需再提供其他證明材料。

  失業人員提交信息后,經辦系統將通過調取、比對多方數據,驗證失業人員享受待遇的資格,審核結果將以短信等形式通知到本人。一般情況下,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審核通過的次月16日,失業保險待遇將直接發放至失業人員指定的銀行賬號中,實現“數據多跑路、群眾不跑腿”,失業保險待遇“暢通領、安全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