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呼巴掌,夾雜著嘶吼、哭喊、尖叫,場面暴力混亂。令人驚愕的是,施暴者是人高馬大、怒氣沖天的年輕父親,被打的是還坐在嬰兒座椅上、驚恐不已的幼子,旁邊勸阻的母親手忙腳亂,無力招架。日前,這段視頻在網上引發關注,網友義憤填膺。事發地安徽巢湖的警方調查后發布通報稱,施暴者已被公安局傳喚到案,調查取證工作正在開展中。

從警方通報的內容可以看出,此事發生于4月14日晚,因家庭瑣事產生矛盾,父親程某情緒失控,毆打幼子。僅憑十幾秒的視頻,我們只能看到施暴場面,事情起因經過如何,暫未可知。但不管發生什么家庭矛盾,將怒氣宣泄在孩子身上,是絕不允許,也絕不可容忍的。這還是一個坐在嬰兒座椅上、還需要大人喂飯的孩子,面對這樣的毆打虐待毫無抵抗之力。敢問,幼子何辜?正如很多網友留言所說,“枉為人父!”

于理不容,于法更不容。反家庭暴力法明確提出,對任何家暴現象一律采取“無禁區、零容忍、不問動機”的措施。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家庭教育促進法都明確禁止采取粗暴方式對待孩子。情緒失控,毆打幼子,等待這位父親的,必將是法律的懲罰。

家暴發生于家庭內部,具有隱秘性,如果不是通過網絡視頻等形式外傳,那就鮮為人知,就可能發展至危險境地。3月底,安徽淮南一對夫妻發生爭執,丈夫將妻子毆打至昏迷,后者經搶救無效最終死亡。施暴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孩子不是私產,想打就打。家暴不是家事,想瞞就瞞。

防范家暴,需要不斷提高全社會對家暴的全面認識,特別是樹立“施暴者須為其不法行為負責”的意識。家暴發生后,要鼓勵受害者戰勝恐懼,堅決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可直接報警,可向當地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也可向當地婦聯維權工作站或者婦聯與民政部門聯合設置的臨時庇護所求助。對施暴者,一定要依法追究責任,才能有效震懾施暴之手。(央廣網評論員 陳銳海 胡欣紅)

編輯:高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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