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一份蓋有四川樂至縣公安局南塔派出所鮮章的夫妻關系證明引發關注。證明中特別提到,結婚證足以證明當事人婚姻關系,有關單位應加強責任意識,服務意識,提高業務素質,切實便民利民。這份證明被不少網友轉發朋友圈,稱為“最漂亮”的證明。

據媒體報道,當事人羅某的妻子患有尿毒癥,在成都一家醫院就醫換腎,而羅某剛好匹配成功,向醫院提供結婚證后卻被要求還需出具婚姻關系證明。醫院本是救死扶傷之地,讓繁雜手續擋在生命之前,此舉不僅苦了著急救命的群眾,也增加了相關辦事人員的工作量。

要求提供此類證明的部門或單位不知道這些證明很“奇葩”嗎?事實上,從“如何證明你媽是你媽”到此事的“只認證明不認‘證’”,“奇葩證明”現象已是老生常談了,但仍屢禁不止。根本原因在于個別單位責任意識、服務意識缺失,群眾觀念淡薄,也暴露出現行規章制度下的沉疴——以教條化替代規范化。

國家三令五申,要切實解決社會反映強烈的“奇葩證明”問題。要徹底解決這個問題,唯有各部門、各單位在服務意識上做“加法”,在形式流程上做“減法”,強化監管嚴肅追責,才能徹底消除其生存土壤。“奇葩證明”,該絕跡了。ㄑ霃V網評論員 關靈子)

編輯:任芳
原創版權禁止商業轉載 授權>>
轉載申請事宜以及報告非法侵權行為,請聯系我們:010-56807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