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關于湖南一中學小賣部3年承包權拍賣出320萬元“天價”的新聞在網上熱傳。必須指出的是,通過競拍來確定小賣部的承包權,只要合法合規,符合市場規律,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一種進步。正如有網友所言,這樣做總比“低價給校長的小舅子好”。然而,如此“天價”也令不少網友感到驚訝,甚至有網友算了一下,這個商家每天要賺5000元才能回本。

實際上,中學小賣部拍出“天價”并非孤例。很多地方學校小賣部的租賃權,此前都曾拍出過高價。值得注意的是,湖南這所中學的拍賣一事在網絡上引起熱議后,當地有關部門叫停了拍賣,并表示已啟動全面調查。當地政府迅速回應輿論關切,值得我們為之點贊,但追問不能就此止步。

學校小賣部之所以頻頻拍出“天價”,主要在于商家一旦競拍成功,就可以獨家經營。即便租賃費用看似高昂,商家依然有利可圖。校園生意的回報率,可能遠遠超乎我們的想象。然而,“羊毛出在羊身上”,租賃成本太高,最終為之買單的還是以學生為主體的消費者。學生不應成為待宰的“唐僧肉”,其權益究竟應該由誰來守護?而且,校園理應注重社會效益和公益屬性,卻為何要放任商家追逐經濟利潤?校方為何不能引入競爭機制,而是放任壟斷經營?這些問題都值得有關方面深思。(央廣網特約評論員 夏微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