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印發通知,支持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決定擴大報廢補貼范圍,在此前拖拉機、播種機、聯合收割機等9種報廢機具基礎之上,增加花生收獲機、薯類收獲機、微型耕耘機、摟草機等6種報廢機具。

在補貼標準上,提高了部分機具報廢補貼標準,比如報廢20馬力以下的拖拉機,單臺最高報廢補貼額由1000元提高至1500元;報廢聯合收割機、播種機、水稻插秧機,并新購置同種類機具的,在現行補貼標準基礎上,按照不超過50%提高報廢補貼標準,單臺最高報廢補貼額不超過3萬元。只申請報廢不新購置的,繼續執行之前確定的報廢補貼標準。對今年6月17日(含)至本次最新調整文件印發之日已提交報廢補貼申請而尚未發放補貼資金的,如涉及提高補貼標準的報廢機具,各地可通知當事人重新提交申請,按新的補貼標準辦理;對已領取報廢補貼的,補齊差額部分補貼。

三部門要求各地針對擴大補貼范圍、提高補貼標準實際情況,進一步優化完善農機報廢補貼工作流程和監管機制,提高信息化監管能力,強化全流程閉環管理。同時積極擴點增面,增加回收拆解企業網點,促進農機報廢補貼工作落實。(胡海林)

編輯:莊濱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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