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沈陽10月30日消息(記者徐志強)沈陽市發改委官網日前發布《關于調整出租汽車運價及設立燃氣附加費聽證會的公告(第3號)》,決定調整出租汽車運價起步價為9元/3公里,里程運價為1元/500米。
按照《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規定,市發改委網站發布沈陽市調整出租車運價及建立運價與氣價聯動機制聽證會第3號公告:決定調整出租汽車運價起步價為9元/3公里,里程運價為1元/500米。夜間時段(22:00-次日6:00)和夏季使用冷氣,起步價為10元/3公里,里程運價為1元/455米;如果乘客要求不開冷氣,則不得執行開冷氣時運價。實行階梯式里程返空費,超過15公里至20公里,加收30%里程運價;20公里以上,加收50%里程運價。
當時速低于12公里時,按運距計價不變,與計時收費并計。平峰時段累計每3分鐘收費1元;高峰時段(早7:00-9:00,晚4:30-6:30),累計每2分鐘收費1元。
除此之外,燃氣附加費以車用天然氣(CNG)市場價格4.4元/立方米為基期價格,聯動系數為1.1元/立方米。即基期價格達到5.5元/立方米并持續30天時,經市價格、交通主管部門批準,收取燃氣附加費1元;達到6.6元/立方米時,收取燃氣附加費2元;以此類推。加收燃氣附加費后,當基期價格回落至上述標準30天以上時,相應降低燃氣附加費,直至取消。
綜合考慮聽證會人員提出的“調整返空里程”的意見,市發改委采納了聽證意見,對返空里程做適當調整,由15公里以上加收50%里程運價改為15公里至20公里調整為加收30%里程運價;20公里以上加收50%里程運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