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的要求,我校將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圍繞“綜合評價、多元擇優、因材施招、促進公平”的人才選拔理念,開展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機構與原則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華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自主招生認定及錄取工作按照綜合評價、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確定認定、錄取名單,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收類型及申請條件
具有各類特長及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申請學生應至少具備以下特質之一,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研究創作類:在科技發明、研究實踐、文學創作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學生。
2.突出才能類:在人文與社會、創新與設計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或在相關學習實踐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學生。
3.學科奧賽類: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等學科具有學科特長,且在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表現突出的學生。
三、招生專業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錄取人數不超過教育部核準的自主招生計劃;各招生專業及對應的初試測試科目如下:
說明:
1、“人文科學實驗班(經學)”專業申請條件:
1)熱愛中國文化,品行端正,以學習與研究儒家經典為終身職志;
2)受過較系統的蒙學教育,能背誦《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笠翁對韻》、《龍文鞭影》;
3)有較好的經學基礎,能背誦“四書”(《大學》、《中庸》、《論語》、《孟子》),以及《周易》、《詩經》中的一種;
4)有初步的文字學基礎,學習過《說文解字》,能用篆書默寫540部首,能簡單講解“六書”。
2、“人文科學實驗班(出土文獻)”專業申請條件:
1)熱愛中國歷史文化,愿意從事甲骨、金文、簡帛等出土文獻的整理、研究和保護事業;
2)熟悉中國古代文史典籍,閱讀過《史記》、《左傳》,及其他先秦文獻;
3)對古文字有濃厚興趣,閱讀過《說文解字》,了解小篆及甲骨文、金文、簡帛等。
四、報名方式
請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zbm),進入“網上報名”,注冊并登錄后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并打印、簽字后掃描或拍照上傳。
1.報考類型及志愿填報要求
學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進行專業類申請,每人最多允許填報與本人特長相關的2個專業。
2.申請表填寫要求
請按照以下要求網上填寫并提交申請材料,未按要求填寫并提交者視為無效申請。
a.申請表中的“成績信息”需完整填寫,并由中學審核蓋章以證明成績真實。
b.申請表中的“綜合信息”需逐項填寫,并上傳證明材料的掃描件或照片。
在“綜合信息”-“高中期間參與的社會活動”一欄可填寫:高中階段參與的科學研究、文學創作、創新設計、學習實踐等情況;高中階段參與的志愿服務、社團活動、學校或班團學生工作等情況。
在“綜合信息”-“高中期間的獲獎記錄”一欄可填寫:高中階段獲得的省級(含)以上學科競賽獎勵情況;高中階段獲得的校級(含)以上個人榮譽情況;本人所具備的文藝、體育特長情況。
“綜合信息”填寫方法請見填寫說明。
學生無需郵寄申請材料,但因證明材料過多無法上傳完整時(如出版的專著、發表的論文、科技發明的說明等),可上傳證明材料的首頁,并將“補充證明材料”郵寄至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補充證明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應包括:簽字蓋章后的申請表(可用復印件),“補充證明材料”對應的“綜合信息”中的項目目錄,“補充證明材料”(可用復印件);
2)盡量使用A4紙幅面,首頁為申請表,不加封面,簡易裝訂;
3)請使用快遞方式郵寄材料,并需在報名截止前確保材料寄達;
4)材料接收后不予退回。
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園1號,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100084
c.申請表中的“志愿信息”務必慎重填寫,我校將依據學生填寫的志愿信息認定專業或專業類,并在高考后根據學生被認定的專業或專業類進行錄取。
d.申請表中的“專業申請理由”需針對申請的每個專業志愿分別填寫。“專業申請理由”是專業認定的重要參考。學生填寫的專業志愿應與本人的興趣特長、科研創作等密切相關。
e.可由了解學生研究成果的專家為申請學生撰寫推薦信,推薦信總數不超過2封,需按報名系統內要求完成填寫并上傳。
五、選拔程序
1.初評:我校將組織專家組進行初評。學科專家組將根據學生的高中期間綜合表現,對學生的學科特長、學術研究、創新潛質等方面進行評審。
初評結果分為:優秀、通過、不通過三檔。其中“優秀”的學生可免于參加初試直接進入復試,“通過”的學生可參加初試,“不通過”的學生不能進入之后的考核評價環節。初評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布并按相關要求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初評結果生效。
2.初試:初評“通過”的學生需參加我校組織的初試。初試采用筆試形式,考試科目為:數學與邏輯、理科綜合(物化)、文科綜合(文史),學生依據填報的專業類參加其中兩個科目的考試。初試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布。
3.復試:我校將根據學生初試成績確定初試通過名單。復試內容包括專業測試、體質測試,均在清華大學校內進行。復試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布。
4.認定:自主招生認定結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后在報名系統內公布,并按相關要求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認定結果生效。
六、認定辦法及優惠政策
我校將根據學生的復試成績擇優認定自主招生候選人,具體方法如下:
1.初評“優秀”的學生和初試通過的學生,將根據其復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自主招生降分錄取優惠及認定專業或專業類。
2.對于可以獲得自主認定優惠的學生,體質測試成績優秀者,將給予額外的5分降分(但獲得一本線認定優惠分值的學生除外)。
3.獲得認定的學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報的專業志愿需與被認定的專業(專業類)保持一致。
4.自主招生認定的優惠降分一般為10/20/30/40/50/60分,部分特別優秀的學生可獲得降至一本線的錄取優惠(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本省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并可被邀請參與以下部分后續特殊培養環節:(1)制定有針對性的培養方案,促進學生更好更快成長;(2)優先推薦參加清華大學創新人才培養計劃;(3)優先推薦赴海外知名大學交換學習;(4)為學生配備專業導師;(5)優先推薦參加科技創新團隊等。自主招生認定的優惠分值在高考錄取時參照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最終模擬投檔線,最終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測算生成,浙江、上海學生優惠分數將進行換算,換算辦法另行公布。
5.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認定結果不再寄送書面協議,報名系統內公布的認定結果及說明將作為自主招生錄取的最終依據,請學生務必仔細閱讀。
七、日程安排
2017年3月16日-3月31日,自主招生報名。
2017年4月30日,公布初評結果并公示,學生可在報名系統內查詢。
2017年6月10日左右,初試(具體測試時間以報名系統內公布為準)。
2017年6月16日-18日,復試(具體測試時間以報名系統內公布為準)。
2017年6月22日,公布認定結果并公示,學生可在報名系統內查詢。
八、其他
1.我校將高度重視對自主招生的規范管理,嚴肅自主招生工作紀律和執紀問責。加強考核過程管理,完善招生決策機制;認真落實自主招生監管責任,加強報名、考核、錄取的全過程監督。
2.學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存在虛假內容或隱匿可能對學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中學及推薦人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3.我校自主招生的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學生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復試存在困難的,可以向我校申請資助。
4.本簡章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園1號,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100084
咨詢電話:010-62770334/62782051
傳真號碼:010-62782061
監督電話:010-62783000(學校紀委)
電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招生網址:http://join-tsinghu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