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每個人,都隨時隨地隨身帶著十根手指,永不離身。一只手上的五根手指,各有不同的姿態,各具不同的性格,各有所長,各有所短。
大拇指在五指中,形狀實在算不上美。身體矮而胖,頭大而肥,構造簡單,比人家少一個關節。但在五指中,卻是最肯吃苦的。例如拉胡琴,總由其他四指按弦,卻叫他相幫扶住琴身;水要噴出來,叫他死力抵住;血要流出來,叫他拼命按住;重東西要翻倒去,叫他用勁頂住;要讀書了,叫他翻書頁;要進門了,叫他撳電鈴。討巧的事,卻輪不上他。例如招呼人,都由其他四指上前點頭,他只能呆呆站在一旁;給人搔癢,人舒服后,感謝的是其他四指。
常與大拇指合作的是食指。他的姿態可不如其他三指窈窕,都是直直落落的強硬的線條。他的工作雖不如大拇指吃力,卻比大拇指復雜。拿筆的時候,全靠他推動筆桿;遇到危險的事,都要他去試探或冒險;穢物、毒物、烈物,他接觸的機會最多;刀傷、燙傷、軋傷、咬傷,他消受的機會最多。他具有大拇指所沒有的“機敏”,打電話、扳槍機必須請他,打算盤、擰螺絲、解紐扣等,雖有大拇指相助,終是要他主干的。
五指中地位最優、相貌最堂皇的,無如中指。他居于中央,左右都有屏障。他個子最高,無名指、食指貼身左右,像關公左右的關平、周倉,左膀右臂,片刻不離。他永遠不受外物沖撞,所以曲線優美,處處顯示著養尊處優的幸福。每逢做事,名義上他是參加的,實際并不出力。他因為身體最長,取物時,往往最先碰到物,好像取得這物是他一人的功勞。其實,他碰到之后就退在一旁,讓大拇指和食指去出力,他只在旁略為扶襯而已。
無名指和小指,體態秀麗,樣子可愛。然而,能力薄弱也無過于他們了。無名指多用于研脂粉、蘸藥末、戴戒指。小指的用處則更渺小,只是掏掏耳朵、抹抹鼻涕而已。他們也有被重用的時候。在絲竹管弦上,他們的能力不讓于別人。舞蹈演員的手指不是常作蘭花狀嗎?這兩根手指正是這朵“蘭花”中最優美的兩瓣。除了這等享樂的風光事以外,遇到工作,他們只是其他手指的附庸。
手上的五指,我只覺得姿態與性格,有如上的差異,卻無愛憎在其中。手指的全體,同人群的全體一樣,五根手指如果能一致團結,成為一個拳頭,那就根根有用,根根有力量,不再有什么強弱、美丑之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