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南昌12月29日消息(記者 謝元森)窨井蓋雖小,但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記者從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今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就發現的窨井蓋治理問題發出訴前檢察建議40余件,推動更換問題窨井蓋786個。截至12月28日,未發現涉窨井蓋刑事犯罪案件。

發布會現場(央廣網發 通訊員劉健 攝)

  江西省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董芳興介紹說,檢察機關通過走訪、調研、座談,梳理了全省窨井蓋管理中普遍存在的問題:一是權屬復雜“追責難”。因涉及產權單位眾多,工作溝通對接不順暢,責任追究難落實;二是無主井具“管理難”。各類窨井蓋數量多、分布面積廣,部分沒有管理單位標識牌,存在窨井蓋無法確認權屬單位、窨井蓋缺失無法認定責任等情況。三是同溝共井“協調難”。多家產權單位共用井具設施,發現問題難以明確責任主休。四是標準不一“養護難”。由于建設年代、建設單位不同,窨井蓋建設標準、標志、型號、規格及材質標準不統一,質量良莠不齊。

發布會現場(央廣網發 通訊員劉健 攝)

  今年以來,各地檢察機關以落實最高檢“四號檢察建議”為契機,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全面開展排查、推進隱患整治,在轄區內開展窨井蓋設施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今年9月,南昌市檢察機關開展道路安全公益訴訟專項活動,專項活動通過現場勘查、拍照取證等技術手段,輔助采取走訪群眾、聽取群眾反映等措施,找準突出問題,實現精準監督。發現窨井蓋缺失、松動、破損線索12 件,盲道破損、道路凸起物、占道經營、堆放雜物車輛線索 14件。在檢察機關的督促及行政機關的積極履職下,更換問題窨井蓋 195個,修復盲道破損10處,移除道路凸起物、清理占道經營、堆放雜物 20處。

  董芳興表示,全省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檢察建議的作用,針對案件辦理和實地調研等掌握的窨井蓋隱患問題,梳理分析制度、管理、人員和硬件設施等深層次原因,建立和完善窨井蓋治理長效機制。“在省人民檢察院建議下,省住建廳指導各地加快修訂完善《城市道路井具設施管理辦法》,明確城市建設管理部門、窨井蓋設施權屬部門職責,編制窨井蓋維修技術標準、施工規范、應急處置流程和考核標準等管理機制,從省級層面給各地提供一個可規范操作的依據。開展全省范圍內的問題窨井蓋專項治理活動,建立常態化的井具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