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3月25日消息(記者劉柏煊)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年度最大力度減稅安排已揭開“面紗”。2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將制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并且今年就可兌現。這項減稅新政落地,預計可在去年減稅超過3600億元基礎上,今年再為企業新增減稅800億元。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這是國際上鼓勵企業創新的通行做法,本質上是通過降低稅基來達到減稅目的、從而為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撐腰”。值得關注的是,企業并非只有成功的研發活動所發生的研發費用才可以享受加計扣除稅收優惠,失敗的研發活動所發生的研發費用同樣可以享受這項政策。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說:“我們在計算企業所得稅的時候,是可以在稅基上扣除研發費用的。所謂的‘加計扣除’就是企業實際只發生了100萬元的研發費用,但是允許企業扣除的金額大于100萬元。那么,扣除的越多,稅基就會越小。在稅率一定的情況下,交的稅就會越少,從而實現稅收優惠。”

對于數量眾多的制造業企業來說,本次明確的一個重磅利好是,從今年1月1日起,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這相當于企業每投入100萬元研發費用,可在應納稅所得額中翻倍,扣除200萬元。

李旭紅說:“從75%提高到100%是什么概念?就是實際發生了100萬元的研發費用,但是可以扣除200萬元。100萬元對應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那么由此產生的抵稅稅收優惠達到25萬元。”

在制造業大省浙江,諸暨意創磁性技術有限公司是一家高科技外向型企業。公司財務總監黃平麗告訴記者:“今年我們的研發費用預計達到760萬元,占到今年營業收入的約5%。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從75%提高到100%,我們大致算了下,可以多享受加計扣除金額將近200萬元。省下來的這些錢,我們會繼續和一些高校進行科研合作,用于磁性材料等延伸產品的研發。”

與以往企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方式不同,本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允許企業自主選擇按半年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按照原有政策,上半年的研發費用在第二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扣除;但現在,改為當年10月份預繳時就可扣除。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升的減稅紅利今年就能兌現。

李旭紅說:“貨幣是有時間價值的,從稅收優惠的角度來講,當期抵扣產生的減稅效應是大于遠期抵扣的。企業能夠節省稅款的支出,在當期就能把這筆錢用來擴大再生產以及投入研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