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7月10日消息(記者劉柏煊)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作為支持基礎設施建設的新金融工具,中國版公募REITs(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正在逐步揭開面紗。根據媒體報道,最新動向是相關部門正在積極研究針對公募REITs的稅收政策,這些政策涵蓋產品設立、存續、退出等多個環節。針對市場關注的稅收安排問題,普華永道和世邦魏理仕相關負責人接受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廣記者采訪。觀點指出,“重復征稅”和所謂的“提前交稅”是潛在的兩大問題,可能需要政策“補丁”;對標成熟REITs市場,要明確“稅收中性”原則。

  業內人士介紹,REITs是一種投資不動產的信托基金,被稱為“不動產證券化”的一顆明珠。而公募REITs就是面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的信托基金。REITs作為永續、權益性金融工具,可以幫助企業提前回籠資金、盤活存量資產、降低負債率。今年以來,政策信號多次釋放力挺REITs,明確要穩妥推進基礎設施領域的REITs試點,調動各類社會資本的積極性。

  隨著中國版公募REITs逐步揭開面紗,稅收安排問題受到市場關注。稅收問題盡管并非設立REITs的先決條件,但對調動各方積極性、推動市場發展壯大至關重要。

  世邦魏理仕中國區研究部主管謝晨表示,概括來說,REITs產品主要有四個環節。“第一是資產注入環節,也就是資產重組,把資產剝離放到REITs架構里;第二是運營環節;第三是利潤分配環節,也就是說分紅;第四是資產處置環節。”

  在普華永道中國稅務及咨詢北部金融服務主管合伙人康杰看來,在上述四個環節當中,目前擔心的一個問題是,在項目運營環節和利潤分配環節中可能存在“重復征稅”。

  他解釋,持有基礎設施資產的項目公司在運營過程中,需要就經營收益繳納企業所得稅;而項目公司把稅后的收益向上進行分配時,對于投資者是否需要再繳納個人所得稅,目前實際上并沒有明確。“在運營過程中,項目公司層面已經交了一次企業所得稅。收益穿過產品結構到公募基金的過程中,如果要求專項計劃向公募基金分配時,比照封閉式基金的相關規定再去交一次個人所得稅,那可能就會出現‘重復征稅’的尷尬局面了。”

  另一大問題是可能在資產注入環節存在所謂的“提前交稅”。

  康杰表示,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按照今年新出爐的《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征求意見稿)要求,基礎設施資產原始權益人需要將項目公司的全部股權向REITs轉讓,轉讓就必然要100%繳納企業所得稅。與此同時,現有試行政策也需要原始權益人參與REITs戰略配售,并且需要持有不少于20%的份額5年以上。而這就導致20%的部分實際上是提前交了稅。

  康杰說:“原始權益人實際上最終只讓渡了資產80%的最終權益,但交稅的時候是按照100%的口徑去交的,然后20%自持的部分,需要等待至少5年鎖定期結束以后,才能去交易、變成現金。如果我們通俗地去解釋這個問題,就相當于原始權益人提前5年去交了整個資產20%部分收益的所得稅,這會影響到原始權益人參與的積極性。”

  對標國際上成熟的RETIs市場,康杰介紹,“重復征稅”的問題基本不存在,通行的解決辦法是,在投資人層面征稅,而不在項目公司層面征稅。而對于所謂的“提前交稅”問題,康杰指出,應結合中國的稅制特色來進行有效的協調和解決。

  總體而言,謝晨認為,在REITs稅收安排的設計中,“稅收中性”原則應該成為一個共識。就中國版公募REITs的推進來說,現階段最重要的是做好現有稅收政策的梳理、銜接、補充和優化,形成專門為REITs配套的稅收規則。

  謝晨說:“應該盡量遵循‘稅收中性’原則,也就是說,一方面,不應該因為REITs這一結構本身而為投資者或者說社會增加額外稅收負擔,出于鼓勵發展的角度可以給予一定優惠;另一方面,也不應該因為轉換成了REITs結構,而對于國家稅收造成了明顯損失。我們的建議是,接下來針對REITs這一單項,有一套專門的、系統化的財稅安排。只有稅收效率提高了以后,對于參與REITs市場的各方,才會有比較高的意愿投入進來。”

  需要注意的是,基礎設施領域是中國版公募REITs試點的第一站,現階段還沒有囊括所有資產類型。世邦魏理仕預計,短期內,中國REITs市場將達到數千億人民幣規模。從更長期來看,可能會超過10萬億元人民幣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