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4月25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最高人民法院昨天(24日)開始啟動2017年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宣傳周活動,并發布了《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綱要(2016—2020)》。
以問題為導向 建立科學合理的知識產權賠償體系
針對當前社會上對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舉證難、周期長、賠償低等問題。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宋曉明表示,最高法將以問題為導向,解決瓶頸性難題。其中,對于知識產權案“賠償低”的問題,提出:建立科學合理的知識產權損害賠償制度體系。
宋曉明表示,在立法框架內,用足、用好司法措施,依法加大對經濟增長具有重大突破性帶動作用、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核心技術和知名品牌的保護力度,使賠償數額與知識產權市場價值相契合;同時充分考慮維權成本,判決侵權人支付律師費等訴訟合理支出,對于惡意、重復侵權等嚴重侵權行為,加大賠償力度,起到足以制止和懲戒侵權行為的作用。
讓權利人利益得到賠償侵權人無利可圖
在昨天的發布會上,最高法還公布了2016年知識產權案件的數據。2016年,人民法院新收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一審案件15.2萬多件,比2015年上升16.8%。宋曉明表示,我國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力度在不斷增強,知識產權的司法救濟的及時性、便利性和有效性也在不斷提高。“人民法院以充分實現知識產權的市場價值為導向,通過積極合理適用知識產權臨時措施、科學計算損害賠償數額等,提高知識產權司法救濟的及時性、便利性和有效性。”
根據最高法發布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五年綱要,我國將建立起公平合理、比例協調的知識產權損害賠償制度,讓權利人利益得到賠償,侵權人無利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