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月16日消息(記者王建帆)互聯網存款新規來了!中國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15日發布《關于規范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開展個人存款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商業銀行不得通過非自營網絡平臺開展定期存款和定活兩便存款業務。這給銀行業帶來哪些影響?
近年來,商業銀行為適應互聯網金融發展的趨勢,陸續通過互聯網銷售個人存款產品,在拓寬銀行獲客渠道等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但是,在發展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風險隱患,比如產品管理不規范、消費者保護不到位等。
對此,這次發布的《通知》明確規定,商業銀行不得通過非自營網絡平臺開展定期存款和定活兩便存款業務,包括但不限于由非自營網絡平臺提供營銷宣傳、產品展示、信息傳輸、購買入口、利息補貼等服務。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說,根據《儲蓄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只有銀行和信用社才能辦理儲蓄業務。從嚴格意義上講,銀行非自營網絡平臺不是《條例》規定的儲蓄機構,不能辦理儲蓄業務。
另外,董希淼認為,通過非自營網絡平臺開展存款業務,擾亂了存款市場競爭秩序,加重銀行負債成本,不利于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董希淼說:“通過互聯網渠道開展存款業務,在一定程度上變相抬高了利率,容易出現高息攬儲等無序競爭行為,比如,我們可以看到一些互聯網存款產品在一些特別大的平臺上,年利率往往在4%甚至更高,這個比線下的要高出一大截。另一方面,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商業銀行的負債成本。如果銀行將這種負債成本轉移到貸款環節,有可能增加企業融資成本。”
《通知》還指出,地方性法人商業銀行要堅守發展定位,確保通過互聯網開展的存款業務,立足于服務已設立機構所在區域的客戶。無實體經營網點,業務主要在線上開展,并且符合銀保監會規定條件的除外。董希淼認為,這條規定貫徹了地方性銀行回歸本地的原則,也有利于這些銀行加強流動性管理。“地方性銀行的經營區域是有一定限制的。互聯網存款業務如果異地客戶很多,它可能會出現管理的一些困難。比如一筆存款是異地的客戶,存取管理難度會大大增加,管理成本也會大大增加。”董希淼說。
互聯網存款一直是民營銀行、中小銀行的攬儲利器。董希淼認為,這次的新規較為嚴格,有助于規范銀行業的發展,但對中小銀行可能會造成一定沖擊。董希淼說:“一些中小銀行負債渠道比較狹窄,這幾年它們借助互聯網渠道開展存款業務,補充負債的不足。這次《通知》非常嚴格,對它們會帶來一定沖擊。但是,《通知》在整改方面還是比較實事求是的,比如對已經開辦的存量業務,允許到期自然結清,這樣就會減輕這些中小銀行的整改壓力。”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認為,中小銀行應該樹立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不再以規模發展至上;要提高客戶的綜合化收益、豐富零售業務的產品服務體系等。
這次出臺新規,是否會影響此前通過商業銀行非自營網絡平臺進行的存款?中國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商業銀行通過非自營網絡平臺已經辦理的存款業務,到期后自然結清。在此期間,相關存款依法受到保護,消費者可以依據法律規定和存款協議到期取款或者提前支取。商業銀行應當繼續提供查詢、資金劃轉等相關服務,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