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稅務總局今天公布《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延長到期或將到期的25項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涉及科技創新、小微企業發展及疫情防控。

  此次延期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一大特點是鼓勵研發投入,支持科技創新,例如,2018年財政部等部門發文將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至75%,這項政策在2020年年底到期。此次《公告》將這項政策延期3年。

  小微企業是就業的主力軍,盡管經濟穩步恢復,但小微企業、個體戶生產經營仍面臨較大困難。為此,《公告》明確,去年年底到期的、針對小微企業的減免增值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長期以來,小微企業存在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為此國家出臺相應稅收優惠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投放力度。比如,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國對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另外,對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這兩項政策去年年底均到期,此次《公告》明確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同時,由于當前疫情防控壓力依然較大,因此去年為支持疫情防控出臺的不少稅費優惠政策也得以延續,包括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等困難行業,相關優惠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張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