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就《關于規范管理短租住房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不僅提出了短租住房的經營條件,更明確了短租經營者的安全責任和互聯網平臺的核驗責任。同時提出,今后想在北京居住小區內開辦短租房、民宿,需要取得同樓其他業主書面同意。

  隨著“互聯網+旅游”的興起,選擇入住民宿或短租房的游客越來越多。與酒店、旅館相比,這類住房分布廣且多為成套住宅,既能滿足多人出行住宿需求,價格也普遍低于酒店等。但是,短租房的出現也帶來了治安、擾民等問題,嚴重的甚至會影響小區住戶正常居住生活。

  針對上述情況,“征求意見稿”明確,經營短租住房,應取得房屋業主的書面同意,并符合小區管理規約或業主大會決定,沒有經管理規約或業主大會決定的,應當取得本棟樓內其他業主的書面同意。此外,房屋還應當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并依法辦理房屋出租登記。

  同時,短租房經營者還應承擔安全責任。在住宿者入住前,經營者應當面核對住宿者身份證件信息,即時通過規定的信息系統申報承租人姓名、身份證件號碼、居住時間、有效聯系方式等登記信息。此外,作為發布短租房信息的互聯網平臺,則應核驗短租住房經營者提供的業主身份證明、經營者身份證明、房屋權屬證明、治安責任保證書等材料,實地查看房屋狀況,登記并實名認證經營者身份,逐一登記訂單簽訂人和實際入住人員身份信息和有效聯系方式,并按照相關部門要求報送入住人員、房屋等信息。

  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秘書長趙慶祥表示,大量居住小區內的民宅以民宿、短租房等形式對外出租,“一人預訂、多人入住”“張三預訂、李四入住”等現象非常普遍,這給流動人口管理及治安管理帶來了重大安全隱患。“‘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了房主、經營主體、平臺、租客等各方主體的責任,以及出租登記、平臺信息核驗、入住者信息報送等要求,將短租住房納入基層社會治理范疇,既能保障租客租住安全,也將有效防止短租房成為吸毒、賣淫等藏污納垢之所。”

  “相關政策的出爐凸顯了‘業主自治’精神,有助于保障小區居民的合法居住權益。”北京大學房地產法研究中心主任樓建波表示,短租房主要用于滿足旅行者短期住宿需求,住戶人員更換頻繁,性質與旅館類似,屬于經營場所。而居住小區住宅用于居住生活,如用于短租經營,應依據《物權法》《民法典》保障業主權益。

  業內專家普遍認為,“征求意見稿”在吸收借鑒國內外大城市經驗做法的基礎上,結合首都特點做出的制度設計,可以概括為“于法有據、有例可循”。該政策發布實施后,短期內將對那些以“城市民宿”為主業的經營者、平臺公司帶來較大沖擊,但從長期來看有助于民宿業的規范、健康、長遠發展。(記者 楊學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