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表示,自2020年4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取消基金管理公司外資股比限制;自2020年12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取消證券公司外資股比限制;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期貨公司外資股比限制。

  其實,在2018年博鰲亞洲論壇上,我國進一步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的具體措施和時間表就逐步陸續發布。包括:將券商、基金公司、期貨公司、人身險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上限放寬至51%,三年后不再設限。

  2019年夏季達沃斯論壇上,中方也宣布將提前一年全面放開金融業股比限制,金融業全面開放提速。

  今年7月20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宣布了一系列金融業進一步對外開放的政策措施。在11條金融業對外開放措施中明確提出,將原定于2021年取消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外資股比限制的時點提前到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