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記者獨家獲悉,監管層目前正就以再分層為抓手,加大新三板制度供給改革研究,未來有望在創新層之上推出“精選層”,并在此基礎上引入競價交易等制度。市場人士指出,如果上述內容落地,有利于大大提升新三板的活躍度,增加新三板的流動性,激活新三板的融資功能。
創新層之上有望再分層
中國證券報記者了解到,在去年新三板分為基礎層和創新層之后,監管層目前正就在創新層之上推出“精選層”進行研究,以通過再分層為抓手,加大新三板的制度供給改革。對于“精選層比例為5%”的傳聞,有關人士指出,“精選層”并不會設置具體的比例,而是通過設置財務指標等門檻,從創新層中進行遴選。
市場人士指出,無論是推進新三板轉板,還是把優秀企業留在新三板,新三板的再分層都至關重要。近日,證監會主席劉士余表示:“新三板既要有苗圃功能,又要發揮土壤功能,讓一批創新能力強、誠實守信、市場前景好的企業,能夠轉板的就轉板,不愿意轉板的就在新三板里面綻放。”
市場人士指出,目前,新三板掛牌企業數量已經突破一萬家,經過量的積累之后,分層之后的再分層成為新三板發展的內在要求。全國股轉公司副總經理隋強便表示,萬家掛牌公司在發展階段、經營管理和股本規模方面存在差異,要妥善處理好標準化服務和個性化需求的問題,深化新三板差異化管理服務。
同時,新三板的再分層也有利于留住優質企業,促進新三板的長遠發展。有市場人士指出,“新三板到底是一個獨立交易市場呢,還是一個場內交易市場,這個定位的問題一直是新三板的老問題。無論如何,新三板要實現長遠發展,一定要留住優秀企業,而要留住優秀的企業,第一步要做的就是進行再分層。”
競價交易制度有望引入
有關人士指出,再分層只是抓手,通過再分層加大新三板的制度供給改革才是關鍵。去年年底,隋強公開表示,“我們2017年將以市場分層為抓手,加大制度供給,為不同公司的不同發展階段提供與其發展相適應的制度供給,使新三板既能包容早期創業企業,又能滿足發展壯大的企業的需求。”
據有關規定,在新三板掛牌的股票,可以采取協議方式、做市方式、競價方式或其他中國證監會批準的轉讓方式進行交易。目前,新三板共設計和實施兩種股票轉讓方式,即協議轉讓和做市轉讓。而去年新三板在分為基礎層和創新層之后,并沒有針對創新層進行新的制度供給,這也使創新層成為很多新三板企業眼中的“雞肋”。
再分層之后又是否會進行制度上的突破?
中國證券報記者了解到,監管層正研究在設立“精選層”的同時,引入競價交易制度,包括集合競價交易和連續競價交易都在監管層的研究框架之內。除了競價交易制度,市場人士還呼吁,要通過降低投資者準入門檻、加強信息披露制度、提高董秘任職資格等方式,進一步完善新三板的制度建設。
數據
統計數據顯示,相對于基礎層,占比不足10%的創新層的融資額占新三板總融資額的比重超過三成;同時,相對于協議轉讓企業,僅占掛牌公司總數16%的做市企業卻占新三板2016年全年融資比例的逾37%。
市場人士指出,以再分層為抓手,增加競價交易等新的制度供給,有利于新三板進一步提升活躍度,增加流動性,激活融資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