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暫緩油價調整符合整體利益
2015-12-17 09:53:00 來源:一財網
成品油價格暫緩調整,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的消息引起了廣泛討論。
發改委解釋說,成品油價不調整是要充分發揮成品油價格杠桿作用,是促進資源節約、治理大氣污染的重要手段。低油價時,保持國內成品油價格基本穩定,有利于抑制石油消費的過快增長和能源結構調整,促進環境保護,改善空氣質量。
國家還將統籌考慮各方面因素,抓緊完善新形勢下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并向社會征求意見。
環保部環境規劃院大氣環境規劃部副主任雷宇分析,從宏觀上,油價調整講得通,主要考慮通過政策杠桿,比如環境稅、消費稅、碳交易約束等,增加化石能源的成本,推動人們更多使用清潔能源。
雷宇認為,完善后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寫入“地板價格”機制非常必要。他對記者稱,公眾對調整油價的意見主要是因為油價調整的隨意性,對其中的機理解釋不清楚。
“地板價格”是政策杠桿一部分
當前的成品油定價機制在2013年出臺并執行,要點是調價周期縮短至10個工作日,取消上下4%的幅度限制。國內油價更為靈敏地反映國際油價變化,該降就降,該漲就漲。
今年10月份,《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提出加快推進能源價格市場化,擇機放開成品油價格。
目前政府對成品油價格調整依據《石油價格管理辦法》。這一辦法2008年出臺,2013年修訂版公布試行。辦法明確,國際油價高于130美元/桶,可不上調成品油價格,低于每桶80美元時,國內成品油價格按正常加工利潤率計算,但沒有具體下限。
辦法還提出,在國際市場油價短時內出現劇烈波動等特殊情形需對成品油價格進行調控時,國家發改委報請國務院同意,可以暫停、延遲調價,或縮小調價幅度。
中國石油大學中國油氣產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董秀成稱,油價低了對石化行業不好,高了對整個經濟不好,總之太高太低都不好。既然高了不漲,那么低了也不降。
雷宇認為,油價過低,會擠壓新能源產業發展,對蓬勃發展的風電、光伏等都有負面效應,影響到能源結構。對傳統化石能源的政策杠桿,體現在稅負等方面,包含在油品價格中,油價調整的責任不單是企業承擔。“地板價格”機制也是政策杠桿的一部分。
油價調整應從整體出發考量
去年以來,國際油價持續走低,為了抑制油價過低帶來的負面效應,國家采取了包括調整燃油消費稅措施對價格水平適當調控,并且根據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在掛鉤聯動原油價格水平低于一定水平后采取暫緩調整的措施,對成品油價格進行了適當調控,這完全符合國家整體改革思路和基本方向。
董秀成分析,能源消費規模控制和能源結構調整是未來經濟發展新常態的重要特征,是經濟增長方式發生根本性改變的關鍵,過低油價不利于非化石能源(包括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核能、海洋能等)發展,也不利于非常規油氣資源的勘探和開發,進而影響國家能源戰略和政策的實施和落實,不利于能源結構調整和替代能源開發,進而不利于經濟結構調整和環境和生態治理,因此國家對成品油價進行適度調控是非常必要的。
董秀成還提出,從國家能源安全角度看,維持國內油氣產業的健康、穩定和可持續發展符合國家戰略方向,維持年生產原油二億噸以上進而減少對國外進口的過度依賴是國家基本能源政策取向,而過低油價不利于國內油氣產業生存和發展,抑制油氣產業生存和發展空間,因此適度調控過低的油價符合整體利益。
此外,國內原油生產成本已經高于當前油價。董秀成認為,企業生產和經營能力都受到壓抑,部分企業已經開始采取一些減產措施,但如果采取過度關停生產井措施,那么將來油價一旦回升,恢復原有生產將面臨更高的成本代價,進而不利于企業維持正常生產和經營活動,由此可能帶來更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國家采取適度調控政策符合中國油氣企業的實際。
編輯:陳進
關鍵詞:發改委;油價調整;地板價格
” 卓創資訊成品油分析師張斌認為,為抑制石油消費的過快增長,保護環境,暫緩本次價格下調,這是本通知的核心因素。在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政府曾三次上調成品油消費稅,沖抵了部分甚至全部油價下調幅度。
2015-12-17 08:26:00
為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今年5月,發展改革委建立了首個國家部委層面PPP項目庫,向社會公開推介了第一批PPP項目。目前,第一批推介項目取得積極進展,有329個項目已經簽約,簽約率為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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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宣布:國內成品油價暫緩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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