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月22日消息 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喜歡參與網絡司法拍賣“撿漏”。那么,參與競拍與以普通方式購買商品有何不同?一旦出現糾紛,如何解決?

  消費者萬先生于2020年12月13日在某電商平臺的司法拍賣平臺上花費33萬元,競拍到了河南省獲嘉縣人民法院拍賣的三件珠寶。包括一套紅珊瑚首飾、一只翡翠手鐲、一件和田玉擺件。

  競拍成功后,河南省獲嘉縣人民法院很快把拍品郵寄給了他?墒盏截浐螅f先生感覺不對勁。首先,競拍價為1.8萬元的紅珊瑚首飾四件套的鑒定證書上寫著鑒定機構為“國土資源部廣州質檢中心”,但是該中心的官網不僅與紅珊瑚首飾鑒定證書上的網址不同,而且在官網上驗證證書還需要一個“查詢碼”,萬先生拿到的證書上卻沒有。

  記者根據萬先生發來的紅珊瑚珠寶鑒定證書,撥打“國土資源部廣州質檢中心”的官方客服電話得知,該證書是假的。

  不僅如此,和田玉擺件鑒定證書上標明的鑒定機構在國家市場監管部門的網站上查詢不到,而競拍價為13萬元的翡翠手鐲成色與當初網上競拍時照片中所展示的商品成色相差甚遠。

  競拍價為19萬元的和田玉擺件的質量鑒定證書更加奇怪。證書上標明的鑒定中心名稱為“新疆中寶檢珠寶玉石質量檢測研究院”,而記者在網上能夠查到的相似的機構名稱為“新疆中玉檢珠寶玉石質量檢測研究院”。但輸入證書上提供的網址,顯示卻為“廣州中寶珠寶檢測中心”。

  以33萬元競拍到的三件珠寶都陷入真假疑云,萬先生向河南省獲嘉縣人民法院提出了退貨,但并沒有得到完全支持。

  萬先生說:“法院同意退1.8萬元的紅珊瑚,后面這兩項貴的卻不退。我說要退就一起退,后來一直拖,現在(對方)電話也不接了!

  記者聯系到了河南省獲嘉縣人民法院執行局負責人。這位負責人表示,法院并不具備鑒定珠寶真偽的能力,在拍賣前已經告知競拍人前往現場查驗商品,但萬先生并沒有去。另外,如果萬先生想要退貨,就必須提供第三方鑒定機構鑒定報告,證明這些珠寶是假貨,被執行人才會同意退貨,并愿意承擔鑒定費用。

  獲嘉縣法院負責人說:“我們也沒有辦法確認這個珠寶(的真偽)。如果他認為這些東西是假的,請提供相關部門鑒定。有結果后,我們會責令對方給他退。另外,鑒定的費用對方也愿意承擔。但是他不愿意鑒定!

  可萬先生卻不能認同這樣的說法。因為和田玉擺件和翡翠手鐲確實是真的,只不過成色不佳。以競拍的方式買到這些商品,就像吃了啞巴虧,他無法提供假貨證明。之后,萬先生向該電商平臺反映了相關情況,工作人員表示了解情況后會再進行協調處理。

  目前狀況下,萬先生應該怎么辦?參與競拍,出現糾紛如何解決?北京中簡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曉表示:“萬先生參與拍賣時,通過法院展示的證書上標明了玉器和翡翠的等級,所以他決定拍下。但通過鑒定發現,該拍品的等級品質和展示的內容不符,只要有這樣的報告存在,就可以認為造成了萬先生在競拍時的重大誤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網絡司法拍賣有規定:如果法院在拍賣時對拍品的文字說明或者視頻、照片的展示或公告說明嚴重失實,導致買售人產生重大誤解的,買售人可以提出異議,撤銷司法拍賣,以實現退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