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5月17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北京市發改委和交通委在今年4月底聯合印發了《關于北京市停車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北京市各停車場經營單位,從2018年5月1日起調整機動車停車場計時收費有關政策,實行計時收費的停車設施,滿1個計時單位后方可收取停車費,不足1個計時單位的不收取費用,并將占道停車場的夜間時段延長2小時。
也就是說,從5月1日起,北京市所有實行計時收費的機動車停車場,不管停車場以多長時間為1個計時單位來收費,只要停車不足一個計時單位,就不得收取費用,夜間停車時段改為每天下午19點到第二天凌晨7點。此外,以前北京市占道停車場收費白天以15分鐘為1個計時單位,夜間以2小時為1個計時單位;白天不足15分鐘按15分鐘計算,夜間不足2小時按2小時計算。新規實施后,停車場計時收費方式調整為,白天停車滿15分鐘后收取停車費,不足15分鐘的不收取費用;夜間停滿2小時后方可收取停車費,不足2小時的不收取費用。
還有一點需要特別提醒大家,在停車過程中,只要不足一個計時單位都不得收費,舉個例子,占道停車場收費以15分鐘為1個計時單位,每15分鐘收費2.5元,如果停車40分鐘,以前收費7.5元,現在則只能按2個計時單位,也就是30分鐘來收取的停車費,也就是5元,后面10分鐘因為不滿1個計時單位,所以不收費。
記者從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處了解到,這次調整主要是根據《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的新要求,吸納了立法過程中社會各方完善計時收費政策的意見建議,主要目的是鼓勵停車設施經營單位合理設置停車場計時單位,主動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進一步規范停車秩序。
到目前為止,新規實施已有半個多月,各停車場是否都已經按照新規定收取停車費用?新規實施,對于急需短時停車和夜間沒有停車位的車主來說,無疑是個好消息。車主們是否真的享受到了實惠?針對新規,記者隨機采訪了一些車主,對此車主們反應不一,有的車主認為新規實施后,停車更方便,更省錢了;有的車主則表示,自己在停車時,收費員并沒有主動告知新規內容,所以到目前為止,還不了解新規內容。還有的車主說,自己了解新規,但有的收費員,不知是裝糊涂還是真糊涂,收費還按以前的收費標準收取。
有消費者反映,去別人公司把車停在地下,價格和以前差不多。在建國門那里一小時12元錢。一般路邊收停車費都可以商量,例如停一晚上20元錢;還有消費者說,正規的停車場好一點,路側的停車場會亂收費,感覺很不透明。
還有車主向記者抱怨,12358價格舉報電話形同虛設,發現有停車場存在違規收費現象,或遭遇停車亂收費時,不知該向誰舉報投訴。“我撥了很多遍投訴電話12358,很復雜,不斷的跳轉,最后就直接掛斷了,沒有人工操作,這個投訴電話形同虛設。”
記者近兩天實地探訪多個停車場發現,絕大多數都已執行新的收費標準。但也有部分停車場已經按照新規修改了公示牌內容,但收費員收費時,仍按以前的報價方式報價,想要蒙混過關,不了解新規的車主都糊里糊涂交了錢,主動詢問停車費新規的車主則是按新規交的錢。
記者調查時發現,部分停車場收費還存在“一口價”的情況。
記者:夜間怎么收費?
收費員:夜間原來是從9點開始,現在是從7點到明天早上7點,臨時停的話明天要準時開走。
記者:對,這個多少錢?
收費員:你就給個三五十吧。
記者:一般正常一個晚上是多少錢?
收費員:比如準7點或者7點半停在這就算夜間了,如果你6點停在這到9點,也算白天正常價。如果不到7點,就算夜間了,晚上收費2小時1元。
記者:那12個小時應該是6塊錢,你怎么收30元?
收費員:你要晚上停,等于占用了包月停車的位置,我是把包月的20元算你頭上了。
在餐飲場所聚集的簋街,雖然中午時段能夠執行新的收費規定,但一位收費人員表示,晚上來這里停車,仍然要按照他們的規矩來。
記者:晚上現在有啥變化嗎停車?
收費員:晚上沒有變化。
記者:晚上也是按時間收?
收費員:晚上還是按老規矩,30元隨便停。
此外,仍有少數停車場公示牌未做修改。藍色停車收費公示牌上仍然標注著,“停車時間不足一個時段的按一個時段計收停車費。”在此前其他媒體的調查中,部分停車場還存在著時間短不讓停、收費牌夜間停車時段未調整等現象。
據了解,新政實施至今,北京市發改委已接到停車價格舉報案例上千件,咨詢超過三千件,舉報的三大類問題分別是不滿一個計時單位進行了收費;夜間時段沒有按新規進行調整;部分停車場沒有按照明碼標價牌進行收費。目前主管部門已經展開專項檢查,嚴查停車亂收費現象。
有媒體報道,北京市發改委價監局和東城區物價所的執法人員近兩天已在東城區多個停車場內開展執法檢查,結果顯示檢查的停車場都符合新規。
北京市發改委價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次檢查重點內容包括是否存在不滿一個計時單位收取停車費的行為;停車收費明碼標價牌是否規范,占道停車場夜間時段是否按規定進行了修改;是否存在按高于明碼標價牌標示價格收取停車費的行為等。
執法人員介紹,針對停車企業沒有執行新規的現象,執法人員首先會責令警告,如果再次發現價格違法將依法從重處罰,并將其違法情況記入企業信用系統,同時通報市交通行業主管部門。針對占道停車收費違規問題,當無法準確計算違法所得時,一般處罰為5萬元至50萬元不等,情節嚴重的最高可以處罰200萬元。
此外,北京市發改委表示,目前正在和交通、城管部門探討聯合懲戒措施,加大聯合整治力度,對停車企業的資質和信用嚴加管理。主管部門提醒市民,如果遇到停車亂收費問題要及時取證和固定證據,可以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咨詢、投訴、舉報。
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停車場在報價時報的模糊不清,只強調一小時10元兩小時15元,有人詢問新規,他們只是簡單說一句15分鐘內不收費。不少不了解新規政策的車主一直被蒙在鼓里。新規實施后,對停車場來說,收費少了,但車輛周轉率提升了,長期來看應該屬于利好政策,為什么一些停車場很被動,甚至仍違規收費?對此,北京市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蘆云表示,一項新政策從制定到執行需要一個過程,但是它一旦要執行,無論是停車公司,還是停車人員都應當明確使用。因為他們是專門從事經營停車公司的人員,會更清楚這項政策的變化和如何去執行。
目前存在兩種因素導致現在執行過程中大家“揣著明白裝糊涂”,一是公司確實宣貫到位了,但是具體操作人員在執行的時候出現偏差或者存在僥幸心理。二是公司本身沒有實質性的宣貫,因此應該從公司的管理層面加強執行北京市新規。
據了解,新政實施至今,北京市發改委已接到停車價格舉報案例上千件,咨詢超過3000件,舉報的三大類問題分別是不滿一個計時單位進行了收費;夜間時段沒有按新規進行調整;部分停車場沒有按照明碼標價牌進行收費。目前主管部門已經展開專項檢查,嚴查停車亂收費現象。東城區物價部門說,目前產生的大部分投訴是由于車主對新規不了解,誤解造成的。新規中是不是存在表述不明晰的地方?北京市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裘葉表示,占道停車的收費標準的規定明確,滿一個計時單位之后才可以收停車費,不足一個計時單位的不收取費用,其實規定還比較清楚,可能很多車主在看的時候沒有完全理解,對內容產生了歧義,理解存在偏差。但是通過后期的執行,包括媒體部門的宣傳,大家應該對這個規定會更加清楚,應該不會存在這些問題。
有一類車主認為新政并不會對自己的停車費產生影響,因為他們早已與停車場私下約好了“包月停車費”,北京停車收費新規實行,車主以前交的“包月費”還作數嗎?蘆云認為,這種私下約定“包月停車費”的現象在實踐中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比如車主經常在附近上班或者家在附近,這時與停車公司達成一個包月的服務,如果在法律規定內,這種行為是有效的。因為不管是包月還是包季或者包年,它是一個連續性的服務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即可。但另外一種情況是,雙方規避了法律的規定,私下達成一種協議,停車管理員可能存在私自收費的行為。對此,停車管理公司應一進步加強內部操作人員或者停車人員的管理和教育;同時應當對停車計時的工具,包括信息系統記錄等從技術上予以加強。
針對遭遇停車亂收費,車主該如何維權的問題,蘆云指出,首先,車主在停車時應向收費員詢問收費情況,了解其是否按照新規執行,如果不是,可以提出異議。第二,車主要看清起始時間,因為在計時收費情況下,有時差一兩分鐘,可能就會差出一個計時單位的費用,因此在下車計時時雙方最好互相確認停車的起始時間,再按照新規計算價格,避免發生爭執。
蘆云還提醒,車主如果遭遇停車亂收費的情況,在正式的路側停車收費牌上可以看到監督投訴電話,可撥打電話監督投訴。同時,發改委、物價所、交通行業主管部門等目前都在規范整治亂收費行為,消費者遇到這種情況如果協商不成,要按照相應投訴途徑進行投訴。另外,停車收費員也應由公司加強勞動保護和保障,同時嚴格按照新規和公司要求執行相應規定,避免與車主發生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