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3月24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本周深圳市消委會發布《2017年年度消費投訴分析報告》。這份《報告》顯示,去年共受理消費者投訴113100宗,同比增加35.36%。其中,互聯網及通信行業服務、公共設施服務、通訊電腦數碼投訴量位居前三,成為消費者最鬧心的三大消費領域。
互聯網及通信行業服務投訴量仍居第一,但增幅縮小。公共設施服務投訴同比呈現“爆發式”增長,增長超過18倍,主要來自于小鳴單車、小藍單車等共享單車投訴。
要特別注意的是,隨著普惠金融和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金融保險服務投訴也呈現大幅增長,同比增長123.26%,深圳市消委會共接受金融保險服務消費投訴1375宗。互聯網消費金融投訴超過了600宗,在金融保險服務投訴中占比接近一半。銀行服務和保險服務投訴量占比分別為9.68%和13.6%。主要問題集中在利息過高、收取高額服務費和滯納金、信用卡利息計算時間有爭議等。
金融服務投訴增長的幅度可不小,像“利息過高、收取高額服務費和滯納金、信用卡利息計算時間有爭議”等問題為什么會比較突出?
北京市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蘆云表示,在金融消費的過程中,首先存在著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金融機構所掌握的信息或者專業的知識是遠遠多于消費者的,這是一個很基礎的原因。第二,消費者在金融消費方面的知識是欠缺的,雖然金融消費的專業性比投資要簡單一些,但是很多金融消費品會有花樣百出的宣傳。金融消費領域的虛假廣告讓很多金融消費者陷入誤區,比如風險有多小,收益有多高,其實往往最后本金和利息都是一去不復返。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首先消費者應當加強自身的防范意識,千萬要記住一句話“天上不會掉餡餅”。第二,消費者可以去查詢這個產品在相關的部門有沒有進行過申請和備案,確保產品的穩定性以后再去進行投入。第三,消費者不要把錢放到一個籃子里。
分期付款也是個引人關注的問題,消費者朱先生在手機店分期付款購買一部蘋果6s手機,購買時消費信貸公司業務員留存了消費者手持身份證的照片,但并沒有簽訂合同,僅告知消費者每月還款632元。朱先生還款幾個月后查詢得知還款期限為12期,而且不能提前還清所有金額。消費者聯系經營者客服,卻遲遲沒有收到答復,導致逾期還款。
關于這一案例,在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斌看來,首先正規的操作方式應該是簽訂消費信貸合同,明確借款總額、每期的還款金額,還包括利息的還款期限以及消費者如果有資金提前清償,是否允許提前還,但是他們并沒有簽訂一個書面的合同。雙方在締約的過程中都有不慎重的地方,尤其是專業的消費信貸公司沒有履行出具相關合同并且告知消費者整個交易內容的義務。消費者在簽訂這樣的信貸合同時,一定要先明確放貸的這家機構有資格從事消費信貸業務,如果它有資格,所有相關的合同內容都要約定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