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近日經省政府正式印發,為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制定了時間表、路線圖和任務書。《方案》明確了工作目標和主要指標,到2020年,湖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1%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
《方案》從開展土壤污染調查、建立健全法規標準體系、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加強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強化未污染土壤保護、強化污染源監管、開展污染治理與修復、加強科技研發和推廣、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強化目標考核10個方面,對全省土壤污染防治作出要求。
通過詳查,2018年底前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2019年底前掌握有色金屬采選、冶煉,化工等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2018年底前,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要實現所有縣市區全覆蓋。
劃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建立分類清單。年底前,出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規范;產糧(油)大縣要實施農藥化肥負增長行動。對省內優先保護類耕地面積減少或土壤環境質量下降的市州、縣市區,省政府將進行預警提醒、約談、依法采取環評限批、追責等措施。
今年起,逐步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合理確定土地用途。土壤環境質量不符合相應標準的,不得種植食用農產品。嚴控新增土壤污染。加大執法力度,對嚴重污染土壤環境、群眾反映強烈的企業進行掛牌督辦。
各市州、縣市區政府作為實施主體,6月底前要制定并公布本行政區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年底前,編制完成湖南省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實施方案,明確重點任務、責任單位。適時公布全省土壤環境狀況。(記者 曹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