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游戲是工作之余休閑娛樂調劑生活的重要選擇,而玩家使用炸彈炸毀建筑物是射擊類游戲中常見場景,如果游戲“下機”之后走不出游戲情節,動起歪心思自制“炸彈”搶劫,最終,只會將自己送進監獄。近日,湖南省雙峰縣人民法院就審理了一起這樣的案件。

基本案情

沉迷游戲制“炸彈”

2024年3月某晚,梁某(化名)在上網看到游戲里面的角色用炸彈炸毀建筑物時,想起自己捉襟見肘的現狀,突然萌生出制作假炸彈搶錢的想法。梁某認為普通人沒有見過炸彈,只要樣式相近便能嚇到人實現搶劫目的。次日一早便購買了PVC管、電線、自噴漆、手套等物品,參照游戲中定時炸彈的樣貌,制作了假炸彈。

梁某使用PVC管、電線等制作的假炸彈(聶智雅 供圖)

喬裝打扮強作惡

隨后,梁某多次到某金店踩點,在對逃跑的路線及突發情況進行預演后,考慮到店員可能不會配合,又購買了鐵錘、美工刀等作案工具。某日下午,梁某在靠近金店的公共廁所將假炸彈綁在身上,戴上帽子手套,手拿鐵錘、美工刀走進目標金店進行搶劫。

“都不許動,雙手抱頭蹲下,把金器都交出來!”梁某掀起衣服露出肚子上捆綁的“炸彈”并揮舞著手中的美工刀大聲咆哮道。店員和顧客被這突如其來的狀況嚇得四散而逃,并報了警。梁某使用美工刀威脅店員打開黃金制品柜門,搶劫價值60余萬元的金飾及黃金制品1100余克,得手后逃離現場。隨后,梁某被公安機關迅速抓獲。

法院審理

本案中,梁某沉迷游戲,以游戲為靈感來源預謀犯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自制“炸彈”進行搶劫活動,以暴力、脅迫的方法使得被搶劫對象產生恐懼,且金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且梁某之前有搶劫、盜竊犯罪史,系累犯應當從重處罰。雙峰法院判處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

法官說法

游戲作為一種解壓放松的重要方式,為大眾所喜愛,截至2024年上半年,我國游戲用戶規模達6.74億人。在虛擬世界的放縱能夠帶來刺激與快感,但在現實生活中違法亂紀是要付出自由的代價,千萬不要在游戲中迷失了自我,混淆了游戲與現實,最終走上歧途。切記歪門邪道不可走,遵紀守法方可行!(聶智雅 龔偉志 王馳)

編輯:楊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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