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曾莉、通訊員周怡、實習生何欣雨)7月11日,湖北省應急管理廳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宣布,《湖北省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于近日出臺,鼓勵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獎金按照事故等級和查實舉報的瞞報謊報死亡人數(shù)計,最高可達30萬元。
《辦法》規(guī)定,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有權向縣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舉報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從業(yè)人員對本單位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進行舉報。舉報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經核查屬實的,按照最終確認的事故等級和查實舉報的瞞報謊報死亡人數(shù)給予獎勵。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3萬元計算;較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4萬元計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5萬元計算;特別重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6萬元計算。獎金最高可達30萬元。舉報1次重大事故隱患或非法違法行為的,根據(jù)情節(jié)嚴重程度,給予舉報人3000元至5000元獎勵。
《辦法》要求,參與舉報處理工作的人員必須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舉報人的信息;核實情況時,不得暴露舉報人的身份;對匿名的舉報書信及材料,不得鑒定筆跡。宣傳報道和獎勵舉報有功人員,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開舉報人的姓名、單位。違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舉報人可以通過安全生產舉報投訴特服電話“12350”和“湖北省安全生產舉報平臺”,或者以書信、電子郵件、傳真、走訪等方式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舉報人舉報時應提供本人證件和有效聯(lián)系方式,便于舉報獎勵的核實和兌現(xiàn)。對匿名舉報人不進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