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十堰724日消息(記者熊峰 通訊員朱曉慧)720日凌晨1時許,十堰東岳公安分局南區派出所接轄區一女子報警,稱其被人無故毆打。接報警后,民警立即趕到現場,發現路邊站著一男一女,奇怪的是兩人神態如常,并沒有一般糾紛現場當事人激動的情緒。詳細詢問時,女子反復稱自己被男子毆打,而一旁的男子則欲言又止,似有隱情。

  民警現場詢問半個小時,兩人均語焉不詳,并多次向路邊停靠的一輛車內張望。見此情況,民警將二人帶回派出所內繼續詢問。沒想到一進派出所,女子一改之前的吞吞吐吐,直接告訴民警,報警是為了擺脫剛才坐在車上的一位朋友,因該朋友找她和男友討要工程款,從19日一直糾纏他們到20日凌晨,嚴重影響了正常生活,但礙于朋友情面不愿強行驅趕,才想出來報警被毆打,希望民警把他們帶走后,討債的朋友會自行離去。

  “他的問題我也沒辦法,我不是老板,這個事情要等老板從外地回來才能解決”女子談到債務問題非常委屈:“我沒有報假警,昨天早上,我和男友確實因為瑣事發生了爭吵,他也動手打我了,所以也希望你們能幫忙解決”。

  弄清事情原委后,民警對女子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并告知男子妥善處理家庭矛盾,不能用暴力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