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少沒有紅綠燈的路口,行人過馬路都小心翼翼。記者白周峰攝影
對行經斑馬線不減速的處50元罰款、扣3分
對行經斑馬線遇有行人正在通過不停車讓行的處200元罰款、扣3分
央廣網河南分網消息 昨日,記者從鄭州交管部門獲悉,從即日起,鄭州將對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的行為嚴管重罰,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行經斑馬線不減速的行為處50元罰款、扣3分,對行經斑馬線遇有行人正在通過不停車讓行的行為處200元罰款、扣3分。
不少司機竟不知“機動車斑馬線應禮讓行人”
上午10點,記者在東明路與政四街交叉口看到,一位推著輪椅的老人從東明路路西沿斑馬線準備到路東去,走到路中間時,一輛車牌號為豫AT9112的桑塔納出租車看到老人正在通過斑馬線后,既沒有減速也沒有停車讓老人通過,而是向右打了一把方向,避開老人從其面前開了過去。
隨即,該車被交警張剛攔下。“同志,請出示你的駕駛證和行駛證!知道為啥攔你嗎?”張剛問出租車司機。
“不知道,我沒違章吧?難道是因為我沒讓過馬路的老人?”面對交警詢問,司機似乎感覺到了問題所在。
記者發現,雖然該路口車流量并不是太大,但是幾乎沒有機動車主動對行經斑馬線的行人停車讓行。隨后,車牌號為豫A6H58B的越野車和車牌號為豫AF2J86的轎車也因同樣原因被攔下,這兩輛車的駕駛員都是女同志,面對民警詢問根本不知道為啥被交警攔停。在民警解釋了原因后,才明白自己的違法行為。
據交警張剛介紹,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此外,對于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沒有減速的,處50元罰款扣3分;對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沒有停車讓行的,處200元罰款扣3分。
禮讓斑馬線,鄭州交警將實行常態化嚴管
“禮讓斑馬線”,指的是路權優先在行人,一旦行人踏入斑馬線,即便還在對向車道,車輛也應提前主動讓行;即使斑馬線前沒有行人,駕駛員也應該減速通過。
張剛表示,“禮讓斑馬線”就是保證行人在人行橫道上的絕對通行權。如果行人在斑馬線外停止不前或主動示意車輛先行通過時,將不會被認定為不禮讓行人,機動車只要減速通過就可以了。如果遇到行人闖紅燈過斑馬線,由于行人相較機動車屬于弱勢,因此機動車仍應減速讓行。
另外,斑馬線上機動車緩慢通過不算“禮讓”,同樣要被處罰——現在許多駕駛員在沒有信號燈的路口看到行人后,有“禮讓行人”的意識,采取了緩慢通過方法,這樣做其實是不對的,正確的做法是在無信號燈的路口,看見前方的斑馬線應該先減速,確認行人要通過時停車讓行。
鄭州交警一大隊大隊長王勇表示,斑馬線前的“車讓人”不僅僅是個交通安全問題,更是對生命的尊重,直接反映著城市文明程度,是城市更加有序、規則有效執行的具體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