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加強社會監督,鼓勵群眾積極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河南省應急管理廳與省財政廳聯合制定出臺了《河南省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明確,全省統一設置“12350”安全生產投訴舉報電話,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以下簡稱舉報人)可以通過電話、網絡、傳真、信函、來人等方式,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辦法》規定了舉報獎勵標準,對實名舉報重大事故隱患或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經查證屬實后,按照行政處罰金額的15%給予獎勵,最低獎勵3000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舉報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照最終確認的事故等級和查實舉報的瞞報謊報死亡人數給予獎勵,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實謊報瞞報1人獎勵3萬元計算;較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4萬元計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5萬元計算;特別重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6萬元計算,最高獎勵不超過30萬元。

  《辦法》規定了舉報獎勵審核和實施程序,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的處罰原則上由省轄市和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執行,舉報獎勵按照行政處罰收入繳庫級次由相應的應急管理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實施。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及非法違法行為的舉報,經核查屬實的,實行一事一獎勵,應在核查屬實后20日內辦理獎勵手續。

  《辦法》還對舉報獎勵的資金預算、使用監督、保密紀律等內容做了具體要求。(王戰龍 賈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