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河南分網消息 7月5日,鄭州市政府對外發布《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放開落戶限制,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
《意見》調整和完善了中心城區戶口遷移政策,提出本著重點吸納高層次人才和技術技能型人才落戶的原則,不斷優化人口結構。外來務工人員需在鄭州參加城鎮社會保險滿2年,符合條件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全面放寬放開重點群體落戶條件。《意見》提出,全面放寬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條件,以在城鎮就業居住5年以上和舉家遷移的農業轉移人口以及新生代農民工為重點,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全面放開對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和遷入城鎮的農村籍退伍轉業軍人的落戶限制。
全面放開縣(市)、上街區落戶限制。《意見》規定,在縣(市)、上街區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根據本人意愿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意見》確定“十三五”期間的目標,即城鄉區域間戶籍遷移壁壘加速破除,配套政策體系進一步健全。到2020年,鄭州市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75%以上,其中中心城區常住人口達到730萬人;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0%以上,其中中心城區戶籍人口達到410萬人。
鄭州市的中心城區指金水區、中原區、二七區、管城回族區、惠濟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東新區、鄭州經濟開發區、鄭州高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