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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票退票費不再四舍五入
2013-10-30 11:11 來源:大河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河南分網消息 據大河網報道:今年9月1日起,鐵路實施火車票退票、改簽新規,退票費收取問題一直備受關注。昨天,記者在中國鐵路總公司官網看到,該公司正式發布關于火車票退票、改簽的新規定,其中退票費計算方法不再四舍五入,而是以角為單位,并分為三個檔次。鐵路部門表示,現行規定與該規定不符的,以此為準。
消息:
退票費計算以角為單位
以往,火車票退票費計算方式采用的是以元為單位四舍五入的辦法,但是,這引來很多旅客對其合理性的質疑,一些旅客認為,“五入”的規定,會讓乘客白白損失幾角錢,累計起來也相當可觀。甚至有“較真”者,還因為幾角錢打起了官司。
今年8月26日,中國鐵路總公司宣布,9月1日起,調整火車票退票和改簽辦法。票面乘車站開車前48小時以上的,退票時收取票價5%的退票費;開車前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的,退票時收取票價10%的退票費;開車前不足24小時的,退票時收取票價20%的退票費。
但中國鐵路總公司并未告知公眾,火車票退票費計算方法也要更改。近幾日,中國鐵路總公司官網公布了《關于車票改簽、退票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中說,退票費不再以元為單位四舍五入,而是以角為單位。尾數小于2.5角的舍去,2.5角以上且小于7.5角的計為5角,7.5角以上的進為1元。
演變:
16年間經歷四次改革
從1997年開始,鐵路部門開始收取退票費,到現在已十六載,在這期間,退票費的收費制度也屢次更改。一位鐵路部門人士認為,這在某種程度上也折射出了“鐵老大”逐漸走出相對的封閉狀態,開始走向市場,走向民眾。
從四個時間節點,可以看出整個退票費收費政策的變更。具體如下:
1997年10月5日,鐵道部宣布:自當年12月1日開始施行《鐵路客運運價規則》,該規則第三十三條規定,退票費按應退票價計算,每10元(不足10元按10元計算)核收2元/人次,2元以下的票價不退。鐵路運輸企業由此開始收取火車票退票費。
2005年年底,鐵道部規定,從2006年1月1日起,火車票退票費首次突破10元限制,統一按票面價格的20%收取手續費,四舍五入到元。
2011年9月15日,鐵道部相關人員表示,只要是9月25日后辦理退票手續,開車前退票費按每張車票面額的5%計收,退票費最低按2元計收。
2013年9月1日,鐵路部門實行新的火車票退票和改簽辦法,即梯次退票方案。
編輯:付新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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