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記者從鄭州市政府獲悉,鄭州市政府將設立“鄭州市博物館事業發展資金”,每年拿出5000萬元用于博物館事業發展。該市將大力扶持非國有博物館發展,新建非國有博物館最高補300萬元。

  當天《鄭州市博物館事業發展扶持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公布,將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繼《鄭州市博物館事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出臺后,該市又一個關于博物館事業發展的政府文件。

  《辦法》明確,鼓勵發展和扶持填補本市博物館門類空白和體現行業特性、地方文化特點,以及與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和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相關的專題性博物館。鼓勵在省級及以上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設立鄉土文化類、民俗類、生態類等特色博物館。鼓勵與生態保遺工程相結合,建設控制體量適當、風貌協調的專題博物館,提升遺址生態公園的文化內涵。

  值得關注的是,《辦法》提出,鄭州市人民政府設立“鄭州市博物館事業發展資金”,每年5000萬元用于博物館事業發展。同時提出,按照國家文物局制定的《博物館評估標準》,對被評估確定等級的國有行業博物館和非國有博物館給予獎勵,一級博物館獎勵100萬元/年,二級博物館獎勵50萬元/年,三級博物館獎勵30萬元/年。(記者何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