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南省稅務局入選第二批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試點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在前期推行“放管服”改革30條、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的基礎上,再發通知推出優化稅收營商環境10項硬舉措,進一步打造穩定公平透明的稅收營商環境。
“一年來,各試點單位圍繞納稅人辦稅的‘堵點’‘痛點’‘難點’,共制定350條先行先試措施,為全國稅務系統提供大量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司長孫玉山介紹,2017年7月,稅務總局決定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江蘇5省市稅務部門開展優化營商環境試點工作。
據了解,為進一步發揮試點引領效應,今年9月底前,在5省市試點的基礎上,再確定國家稅務總局浙江、江西、湖北、廣西、海南、重慶、陜西、新疆、大連、寧波、廈門、青島等12省區市稅務局作為第二批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試點單位。
稅務總局把提高發票服務效率作為根治辦稅服務廳擁堵的關鍵,通知提出今年10月底前,試點單位將符合條件的新辦企業首次申領發票的時間壓縮至1天,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行新辦企業首次申領發票即時辦結。
為給納稅人創造更好更優的辦稅體驗,通知要求,2018年底前,在全國范圍內推出統一規范的電子稅務局,提供功能更加強大、辦稅更加便捷的網上辦稅服務廳。
針對納稅人希望避免“數據反復填”等方面的需求,通知明確提出,積極推進房地產交易合同網簽備案信息、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