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哈爾濱6月5日消息(記者龐淼)為鞏固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工作成效,強化專項執法力度,打擊違法犯罪分子囂張氣焰,在六五世界環境日之際,黑龍江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公布一批打擊危險廢物典型案例。
  劉某見、賈某霞污染環境案
  2019年8月12日,哈爾濱市公安局香坊分局偵破一起涉嫌非法處置廢機油桶污染環境案。
  經查,2019年4月至7月,劉某見租賃哈爾濱市香坊區某場地,在未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伙同其妻子賈某霞多次非法收購裝有廢礦物油和化工原料的廢舊油桶總計69.89噸,在未做相關防護處理的情況下,將廢舊油桶隨意堆放并切割處置。
  經生態環境部門認定,現場發現的廢包裝物(廢油桶)為危險廢物,劉某見、賈某霞涉嫌污染環境犯罪。2020年1月6日,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劉某見、賈某霞提起公訴。2020年11月24日,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法院以污染環境罪,判處劉某見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判處賈某霞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鄔某民等人污染環境案
  2019年11月1日,大慶市公安局讓胡路分局偵破一起涉嫌非法處置醫療廢物污染環境案。
  經查,鄔某民在未取得醫療廢物處置資質的情況下,從綏化市多家醫療機構回收摻雜一次性使用輸液器、使用后針頭、玻璃安瓿等50余噸醫療廢物回收物,并將上述回收物出售給無處置資質的王某龍,王某龍分兩批將購得的回收物出售給無處置資質的王某忠,王某忠將部分收購的玻璃輸液瓶粉碎后,以黑龍江省某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名義出售給黑龍江某藥品包裝有限公司非法牟利;將部分回收物露天存放。
  經衛生部門、生態環境部門認定,使用后的玻璃安瓿、醫用針頭和使用后的醫用一次性輸液器屬于醫療廢物、危險廢物。鄔某民、王某龍、王某忠涉嫌污染環境犯罪。2020年5月21日,大慶市讓胡路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鄔某民、王某忠、王某龍提起公訴。2020年9月2日,大慶市讓胡路區人民法院以污染環境罪,判處鄔某民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判處王某龍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判處王某忠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追繳鄔某民違法所得人民幣1.46萬元,王某龍違法所得人民幣1.2萬元,王某忠違法所得人民幣1.1萬元,上繳國庫。
  高某污染環境案
  2019年8月5日,黑龍江省清河林業地區公安局偵破一起涉嫌非法處置廢鉛蓄電池污染環境案。
  經查,2019年5月初,高某租用哈爾濱某生態農業有限公司位于黑龍江省清河林業局某公司農場廠房。7月4日至15日期間,在未辦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未采取任何防污染設施的情況下,雇傭六名工人,將非法收購的廢鉛蓄電池進行鉛板拆解后熔煉提取鉛錠,然后將拆解的廢鉛蓄電池殼進行清洗粉碎出售。2019年8月3日,公安機關現場依法查封廢鉛蓄電池29.68噸、鉛灰23.49噸、拆解的廢鉛蓄電池殼15.48噸、粉碎的廢鉛蓄電池殼7.74噸,扣押提煉鉛錠3.44噸。
  經生態環境部門認定,涉案廢鉛蓄電池、鉛錠、鉛灰、拆解和粉碎后的廢鉛蓄電池殼屬于危險廢物,同時現場為裸露土地和林地,上述危險廢物與外界環境接觸,未采取相應防范措施,應認定為“嚴重污染環境”。經環保監測機構對非法處置廢棄鉛蓄電池殼的污水、土壤樣品檢測,鉛含量均超標。2019年12月18日,黑龍江省沿江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高某提起公訴。2019年12月31日,黑龍江省沿江人民法院以污染環境罪,判處高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宋某君污染環境案
  2019年4月9日,五常市公安局偵破一起涉嫌污染環境案。
  經查,宋某君系哈爾濱某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某分公司負責人,該公司主要生產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公司生產車間內有一排水溝及直徑1.5米左右、深約2米左右的坑,生產過程中,產品配比時產生的廢液、灌裝生產線上滴漏的廢液、更換品種時清洗罐體產生的廢水均通過車間地面排水溝排往塑料桶內或坑內。
  2019年3月7日,環保部門聯合檢查時在車間坑內提取了固體廢物,經生態環境部門認定,固體廢物含砷1.7ug/L。2019年7月2日,五常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宋某君提起公訴。2020年10月15日,五常市人民法院以污染環境罪,判處宋某君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周某濤(佳木斯郊區歐曼洗車場)涉嫌違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管理制度案
  2021年2月18日,佳木斯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局接到佳木斯市公安局經濟保衛支隊轉來的群眾舉報件,反映萬興收費站北勝利路與松樺路交口處,有蒸洗油罐車小作坊,設備簡陋,沒有污染處理設備,排放有害氣體,隨意排放對地下水污染嚴重,附近就有連接松花江的溝渠。
  佳木斯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立即趕到佳木斯郊區歐曼洗車場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單位洗車場蒸汽鍋爐產生的蒸汽進入運輸汽油車、運輸柴油車、運輸酒精車罐內清洗,產生的廢水排入廠區2個地下收集儲存罐,廢水未隨意排放,未造成環境污染。當日黑龍江省佳木斯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工作人員提取了水樣。2021年2月25日,黑龍江省佳木斯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出具的監測報告單(編號:X21004)顯示廢水收集儲存罐(南1號)石油類濃度:132mg/L,廢水收集儲存罐(北2號)石油類濃度:111mg/L,依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危險廢物代碼900-007-09,其他工藝過程中產生的油/水混合物為危險廢物,該廢水為危險廢物,該單位未按照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2021年4月19日,佳木斯市生態環境局根據其違法行為,對周某濤(佳木斯郊區歐曼洗車場)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佳)環法〔2021〕07號),處罰內容如下:1、責令改正違法行為;2、沒收違法所得6600元整;3、罰款人民幣10萬元整。
  鶴崗市興山人民醫院涉嫌違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管理制度案
  2020年12月18日,鶴崗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鶴崗市興山人民醫院醫療廢物暫存間位于醫院負一層餐廳一側,未按環保要求貯存危險廢物,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條第二款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一百一十二條第六項的規定,對該單位作出罰款10萬元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