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河北省教育廳發(fā)布關于歲末年初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學校以消防安全、實驗室安全、食堂和食品安全、校舍及建筑安全、校車安全、校園欺凌、大學生校外住宿、校園非法傳銷等領域為工作重點,扎實做好歲末年初學校安全工作,及時化解學校安全風險隱患。

  通知中指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各地各學校要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認真組織開展冬春季學校消防安全專項行動,及時檢查和消除火災隱患,加強形勢研判,采取有力措施,嚴防發(fā)生校園火災事故。要集中力量對高低壓配電間、油氣輸送管道、學校食堂燃氣儲存間等重點部位加強巡視檢查;面向學生公寓、教學樓、圖書館、餐廳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博物館、文物建筑等重點保護場所開展消防隱患排查;加強用火用電用氣安全提示,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對學生宿舍、教師公寓內違規(guī)使用大功率電器、樓宇內違規(guī)對電動自行車充電等問題集中整治。

  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實驗室、二級單位、學校三級聯動管理責任體系,對校內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等重點危險源認真自查,重點開展對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和劇毒、易制毒、易制爆試劑采購、儲存、使用、廢棄物處置等環(huán)節(jié)的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加強和完善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建立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工作長效機制。對現場管理不到位、危化品儲存不合要求、危廢物處置不當等方面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做到分類處置,針對突出風險要敢于曝光,堅決關停實驗室,采取約談、通報等形式推進整改,通過掛牌、整改、銷號的閉環(huán)管理對安全隱患逐項消除。

  加強學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要切實履行校園食品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落實食品安全管理校長負責制,原材料和餐具的釆購、驗收要嚴格管控,員工晨檢、食品加工、餐具消毒、成品留樣等重點環(huán)節(jié)要嚴格管理。積極推進“明廚亮灶”工作,定期開展學校生活用水和師生飲用水水質監(jiān)測,保障師生“舌尖上的安全”。繼續(xù)做好食堂肉類菜品供應,保持食堂菜價基本穩(wěn)定。

  加強校舍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要加大校舍安全隱患查改力度,增加電梯、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專項檢查頻率,加強新建改建工程、裝飾裝修工程的監(jiān)管,加強校舍裝修和購置家具用品質量管理,對新竣工交付使用的宿舍及教室等校舍空氣質量、新釆購設施設備用品質量進行檢測,防止發(fā)生校舍室內空氣質量不達標的情況,有關檢測情況要及時公示。對室內空氣質量、室內家具用品等質量不合格的,要及時整改,保障學生健康。要特別關注危舊房屋、樓宇地下室、建筑工地宿舍等重要部位,防止因冰凍雨雪天氣發(fā)生次生災害,嚴防因違規(guī)使用取暖設備發(fā)生消防安全事故。

  加強校車安全運行管理。要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識。要積極配合公安交管及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加強對所有承運學生車輛登記備案、日常監(jiān)管、定期檢測,確保上路車輛車況良好,要加強對司乘人員的安全教育,促使其遵守駕駛和乘坐規(guī)則,做到車輛不超速、不超載,司機無疲勞駕駛,師生文明乘車,堅決禁止攜帶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品上車。同時,嚴厲打擊黑校車、違規(guī)運營車輛接送學生行為。

  加強重要時點的安全管理。寒假和春節(jié)期間,各高校要對留校、校外住宿及出行學生做好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對各類外來留守工作人員做好關心慰問,主動了解和掌握假期、節(jié)日期間網絡輿情,及時回應師生關切。中小學校要加強假期安全警示教育,提醒學生放假離校期間注意防范交通、水電火危險和傳銷組織詐騙、滑冰溺水、自然災害、觸電、煤氣中毒和食物中毒等。要積極開展大學生心理疏導教育,密切關注思想動向,防范自殺、自殘行為發(fā)生。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嚴格落實值班工作責任制,周密安排好值班帶班工作,確保通信聯絡暢通。嚴格執(zhí)行信息報告制度,遇到緊急情況或發(fā)生校園安全事故,要按照河北省教育廳學校應急處置要求,及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第一時間向地方黨委政府和河北省教育廳報告,堅決杜絕遲報、漏報、瞞報、誤報。(記者桑珊 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