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重點行業環保“領跑者”企業2月3日開始申報
近兩年內未受到過環保行政處罰作為一項基本要求
從省生態環境廳獲悉,河北省重點行業環保“領跑者”將于2月3日至3月31日進行申報,2019年10月前公布2017年-2018年度環保“領跑者”企業名單。首批公布的行業為水泥、鋼鐵、玻璃、焦化、垃圾發電、碳素生產及供熱發電。
根據《河北省重點行業環保“領跑者”申報遴選工作實施細則》,參加申報環保“領跑者”企業的基本要求為:依法履行環保法定許可事項;執行嚴于國家、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近兩年內未受到過環保行政處罰,未發生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事故;履行環保社會責任,嚴格落實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無違規行為記錄;生產設施無國家產業政策淘汰、限制類裝備;未發生因產品質量被政府部門公開曝光的情形;優化運輸結構,倡導綠色運輸,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企業必須具備鐵路運輸專線。
在申報、遴選過程中,將按照“政府指導、企業主體、廣泛參與、公平公正”的原則,以企業自行證明為主,政府有關部門、委托服務的第三方機構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不得指定、強制技術機構在企業申報材料編制中提供有償服務。
實施細則提出,河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為省生態環境廳委托的第三方服務機構,承擔河北省環保“領跑者”企業遴選工作,負責組織申報、材料收集、組織行業協會參與、組織專家論證、現場核查、“領跑者”企業名單初步確定等工作。
環保“領跑者”企業名單初步確立后,由第三方服務機構將遴選工作報告和企業名單提交省生態環境廳,由省生態環境廳征求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等有關部門意見后,正式印發我省環保“領跑者”企業名單,向社會公布。按照《河北省推行企業環保“領跑者”制度實施方案》,將對“領跑者”企業實施差別化的環境管理政策。(記者段麗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