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北向雄安新區下放181項省級行政許可事項
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
向新區下放181項省級行政許可事項
近日,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向雄安新區下放部分省級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提出向雄安新區下放181項省級行政許可事項。省政府有關部門和雄安新區管委會將在通知印發后20日內完成銜接落實工作,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通知提出,181項省級行政許可事項主要包括實施?平逃母叩葘W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審批,開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審批,教師資格認定,建立衛星通信網和設置衛星地球站審批,社會團體成立、變更、注銷登記,律師事務所(分所)設立、變更、注銷許可,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支機構設立審批,設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其業務范圍審批,危險廢物轉移跨省審批,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設立典當行及分支機構審批,醫療機構設置審批,廣告發布登記,華僑回國定居審批,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等。
181項省級行政許可事項涉及省政府有關部門,主要包括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無線電管理局、省國家安全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境保護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體育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統計局、省林業廳、省外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糧食局、省能源局、省外專局、省地理信息局、省文物局、省人防辦等。
通知旨在落實好雄安新區全面深化改革各項目標任務,確保各項改革激發活力、催生動力。省政府有關部門將嚴格按照規定做好行政許可事項下放工作,制定下放工作方案,委托事項以簽訂委托書等形式落實。加強業務培訓,將下放事項的審批條件、運行程序、事中事后監管措施等與雄安新區管委會搞好對接,防止出現審批監管脫節、缺位。雄安新區管委會將對接收的省級行政許可事項,制定承接方案和規范管理措施,確保銜接到位。建立清單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審批行為,優化審批環節,明確審批時限,切實提高審批效能。(記者原付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