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留守兒童繪制心愿卡。 周毅 攝
中國民政部開展全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示范活動
中新社北京1月30日電 (記者 王祖敏)為了進一步保護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合法權益,為健全完善中國特色的兒童福利和保護制度積累經驗、提供示范,經征得中國教育部、公安部、財政部、衛生計生委、共青團中央、婦兒工委辦公室同意,中國民政部開展全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示范活動。
日前,中國民政部已下發《關于開展全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示范活動的通知》,要求“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關于保障兒童合法權益的決策部署,始終把兒童發展放在優先位置,以促進兒童全面發展為根本,以依法保護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合法權益為目標”,“著力打造一批領導重視、制度健全、機制有效、措施有力、服務規范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示范地區,為健全完善中國特色的兒童福利和保護制度積累經驗、提供示范”。
本次創建活動將遵循四個原則:
一是堅持黨委和政府主導。各級黨委和政府應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進一步完善政策規定和保障措施,發揮群團組織優勢,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
二是堅持兒童優先和兒童利益最大化。把依法保障兒童生存、發展和受保護的權利,促進兒童全面健康成長作為創建活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從兒童身心發展特點和利益出發處理與兒童相關的具體事務,保障兒童利益最大化。
三是堅持創新體制機制。從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權益保護最迫切的事情做起,注重創新,努力構建符合發展特點的工作機制和工作模式,建立健全覆蓋城鄉、上下聯動、協同配合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體系。
四是堅持強化基層能力。通過購買社會服務、設立公益崗位、設立社會工作站、培育社會工作機構等方式,進一步推動和加強基層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工作隊伍建設,提升基層工作能力。
民政部還同時下發了《全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示范縣(市、區、旗)指導標準》,從領導協調機制、經費保障機制、基本權益保障、救助保護機制、能力建設等多方面提出具體指標和評估方法,并對“近兩年內發生涉及兒童權益、沖擊社會道德底線的極端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存在沒有落實兒童監護責任的;存在沒有解決農村留守兒童戶籍登記情況的”實行“一票否決”。
本次活動強調“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保障措施、注重工作實效”,要求各地在示范創建工作中加強兒童福利政策供給,完善救助保護機制和服務體系,提高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整體水平。將示范重心切實落到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的實際成效上,使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