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向社會公開通報“惠州市萬林山泉農場違法占地案”等5起土地違法案件查處情況,進一步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惠州市萬林山泉農場非法占地案

  2015年至2020年期間,惠州市萬林山泉農場未經批準擅自占用耕地建設辦公室、宿舍等建筑物,造成29.2畝耕地(全部為永久基本農田)種植條件遭到破壞。

  今年1月,惠州市惠陽區自然資源局立案查處,責令限期拆除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該案因涉嫌構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已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相關公職人員移送紀委監委追究監管責任。今年4月28日,惠州市紀委監委對24名黨員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存在的不履職或不正確履職問題進行責任追究。截至目前,涉案土地上建筑物已全部拆除并復耕復綠。

  陽江市陽西縣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2019年10月,陽江市陽西縣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占用陽茂高速新墟互通旁的新圩村豬郎石嶺的土地146畝(林地116.1畝、未利用地29.9畝)建設新墟臨時三集中場站(鋼筋加工場、預制場、拌合站等)。

  因案件重大,省自然資源廳對該案進行了掛牌督辦,陽西縣自然資源局立案查處,責令退還土地,沒收涉案土地上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20棟臨時建(構)筑物,并處101萬元罰款。目前,行政處罰已全部履行到位。

  中鐵四局韶新高速公路公司非法占地建設攪拌站案

  2018年5月,中鐵四局韶新高速七分部未經批準擅自占用韶關市新豐縣梅坑鎮長江村集體土地48.3畝(耕地47.8畝)建設攪拌站項目。韶關市自然資源局立案查處,責令退還土地,限期拆除地上建筑物,恢復土地原狀,并處以罰款。

  目前,當事人已繳納罰款64.4萬元,現場道路、工棚等設施已拆除,全部土地已復墾復綠。

  佛山市南海區胡某某非法占地案

  2018年5月至2019年7月,佛山市南海區胡某某使用地鐵施工所挖的泥土、垃圾等填埋及壓實魚塘37畝,造成農用地嚴重毀壞。佛山市自然資源局南海分局立案查處,并將該線索移交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2020年6月,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法院以犯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判處胡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

  東莞市東城街道溫塘社區謝某、張某非法占用農用地案

  謝某、張某未經批準擅自占用東莞市東城街道溫塘冚頭中隊土地51.39畝堆填余泥渣土和硬底化地面,種植條件被嚴重毀壞。東莞市自然資源局立案查處,并將相關線索移送公安機關調查。

  2020年3月20日,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犯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分別判決謝某、張某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一年三個月。

  南方日報記者 黃敘浩 通訊員 馮建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