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記者 姚瑤 駱驍驊
國家“雙減”政策出臺后,社會各界特別是學生家長高度關注,廣東將如何細化落實,相關工作重點在哪?近日,廣東省人大代表王海、邢益強、劉潔貞、劉燕、農凌、梁真和在粵全國人大代表楊飛飛廣泛收集群眾關切問題,就全面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管理等多個問題約見廣東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廣東銀保監局等多部門負責人,進行面對面問政。
在約見中,廣東省市場監管局負責人透露,校外培訓廣告將成為監管的重點,通過開展專項整治活動、提高監測頻次、集中曝光典型案例等手段,進一步規范廣告發布。
校外培訓廣告怎么管控?
國家“雙減”政策第22條對“做好培訓廣告管控”用專條予以規范,提出一系列嚴格要求。全國人大代表楊飛飛注意到,目前校外培訓市場上存在一定的虛假廣告現象,詢問在強化校外培訓機構廣告監管方面,廣東將采取哪些具體措施?
對此,廣東省市場監管局負責人表示,目前廣東已把校外培訓廣告作為廣告監管任務的重中之重,深入推進專項整治活動,提高廣告專項監測頻次,將嚴厲查處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等作推薦、證明的教育培訓廣告,重點打擊各種夸大培訓效果、制造家長焦慮、假扮專家教授誤導學生的虛假違法廣告。同時對含有不良導向內容的廣告零容忍,依法嚴肅處理,并將適時集中曝光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懾效應。
對于違反“雙減”政策第22條的行為,省市場監管局負責人還透露,將對發布廣告的教育培訓機構進行約談告誡、責令整改,要求作出承諾。經勸阻、約談仍拒不改正的將移送當地教育、民政等批準機關處理。同時省市場監管局正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通過12315平臺快速辦理,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校外培訓機構路在何方?
中央深化改革委員會第19次會議在審議“雙減”意見時強調“要完善相關法律,依法管理校外培訓機構”,廣東省人大代表邢益強詢問,廣東在立法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監管上有什么工作計劃?
對此,廣東省教育廳負責人表示,已啟動有關法規的制訂準備工作。從操作層面看,將著重明確校外培訓機構的范圍和邊界,為廣東開展校外培訓機構的審批辦證、日常監管,以及違規辦學的執法處罰提供明確指引,為各級行政主管部門開展工作提供法律依據,從根本上遏制校外培訓辦學亂象,解決執法難和執法不力問題。
目前廣東校外培訓機構體量大、從業人員多,在回應省人大代表王海“如何結合實際推動‘雙減’政策落地”的提問時,省教育廳負責人透露,將會在不折不扣執行中央政策規定的前提下,結合廣東實際情況來推進各項政策落地。今后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并對現有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同時明確區分新舊情況,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面向學生銷售周末、寒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的課程、課時包;已銷售的,根據國家“雙減”要求并征求家長意愿,堅決予以清理整頓。
對于學生家長要求退費的,堅決退費;對于學生家長不愿意退費的,在落實政策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歷史遺留問題妥善處理。從長遠來看,將幫助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轉型,指導其成為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在助力校內教育、加強素質教育、指導家庭教育、發展職業教育、服務終身教育、促進鄉村教育振興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學科類培訓機構如何監管?
根據“雙減”政策規定,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將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省人大代表農凌提出,在進行重新審核登記時,如何把握標準解決過多過濫問題,并加強有效監管?
廣東省民政廳負責人回應時表示,目前在廣東民政系統登記的涉及學科類培訓機構超2000家,絕大部分在縣(市、區)民政部門登記。屬于民辦教育機構的學科類培訓機構,在舉辦者獲得辦學許可證后,由所在地級以上市或縣(市、區)民政部門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民辦學校)登記管理。下一步將配合省教育廳加強該類機構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登記。在監管上將分別與業務主管、行業管理部門開展聯合檢查,推進聯合監管執法機制落實。同時強化信用懲戒,實行失信公示。
廣東省市場監管局負責人透露,根據“雙減”政策,下一步對學科類培訓機構服務價格將納入政府指導價,對培訓機構不執行政府指導價的違法行為,將適用有關規定,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最高可處20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者,責令停業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