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尚黎陽 通訊員/林曄晗 任敏)8月8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首次發布《廣東省破產審判白皮書》,并公布十大典型案例。2016—2020年,全省法院助力97家企業破產重整,其中12家是上市公司;共審結破產案件12364件,淘汰落后產能、出清“僵尸企業”5000余家,廣東法院破產案件辦理數、出清“僵尸企業”數、重整成功數、“執(行)轉破(產)”案件數等均居全國首位。案件平均審理周期由25個月提速到12個月以內,快速審理的案件則在6個月內完成。

  白皮書顯示,2016年8月8日,廣東高院成立全國高級法院第一個破產審判庭。截至2020年,全省已形成“1+2+6+3”的審判新格局。除廣州、深圳兩個中院設立了破產法庭外,佛山、珠海、中山、惠州、茂名、汕尾6個中院設立了破產審判庭,佛山南海法院、東莞第一法院、中山第一法院3個基層法院也設立了破產審判庭,這些專門的審判機構在提高破產案件審查效率、專業化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廣東法院創新審判方式、加強破產審判保障,逐步破解了“立案難、效率低、保障弱”等司法實踐中的難題。2016—2020年,全省法院通過破產和強制清算處置國有“僵尸企業”2677戶,占全國司法出清國有“僵尸企業”的1/3;依法助力深圳中華自行車公司、德澳航空上市公司、惠州創成發展公司等一大批在全省乃至全國具有影響力的危困企業實現再生和轉型升級,其中德澳公司重整案裁定進入重整后,僅用36天即批準了重整計劃。
  廣東還率先在全國通過“考試+評審”方式,建立全省統一編制、分等級管理、高等級管理跨地域執業、進出有序的管理人管理機制,目前名冊編制評選出破產案件管理人357名。
 
  典型案例
  廣國投破產案裁定全面終結
  廣東國際信托投資公司(下稱“廣東國投”)是上世紀80年代廣東省政府、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成立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擁有外匯經營權。1997年下半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后,外資銀行紛紛要求償還到期債務,廣東國投嚴重資不抵債,為防止金融風險蔓延,國家決定依法實施破產。因公司80%以上債務借自日本、美國、德國、瑞士等境外130多家銀行,其破產消息立即在全球金融市場掀起軒然大波,被稱為“廣信事件”。
  1999年1月,廣東高院裁定廣東國投依法宣告破產。2003年2月,廣東高院裁定依法終結該案破產程序,并保留清算組完成追收、分配破產財產等善后事宜。該案共申報債權387億元,最終確認破產債權共計347筆,總金額為人民幣201.1億元。2019年3月22日,廣東高院裁定準許第六次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廣東國投破產案全部債權100%清償,剩余破產財產參照強制清算的規定分配給廣東國投股東。2021年2月2日,廣東高院裁定全面終結該案破產程序。
  廣東國投破產案國際影響力大,是我國第一宗財產上百億元、第一宗聘請國外中介機構參與、第一宗境外承認效力、創設破產制度最多的破產案,廣東高院堅持依照法律法規、參照國際慣例和公開、透明的司法理念,創造性適用法律,解決了許多疑難問題,為推動企業破產法出臺作出重要貢獻。